高规7,6,2条文的困惑~~~
djlchina
djlchina Lv.2
2005年04月02日 18:25:36
只看楼主

条文:7,6,2 建筑高度不超过100米的一类高层建筑及其裙房的下列部位,除普通住宅和高层建筑中不宜用火扑救的部位外,应设自动喷水灭火系统:7,6,2,1 。。。。7,6,2,2 走道,办公室和旅馆的客房;7,6,2,3。。。。。。。。。。。。。。困惑:1,26层普通住宅,18层商住楼,均为一类,是否走道和前室应该设喷淋?2,如果消防部门同意26层普通住宅的走道和前室可以不设喷淋,那么18层商住楼的走道和前室是否也可以不设呢?

条文:
7,6,2 建筑高度不超过100米的一类高层建筑及其裙房的下列部位,除普通住宅和高层建筑中不宜用火扑救的部位外,应设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7,6,2,1 。。。。
7,6,2,2 走道,办公室和旅馆的客房;
7,6,2,3。。。。。。。。。。。。。。
困惑:
1,26层普通住宅,18层商住楼,均为一类,是否走道和前室应该设喷淋?
2,如果消防部门同意26层普通住宅的走道和前室可以不设喷淋,那么18层商住楼的走道和前室是否也可以不设呢?
我做的26层普通住宅和18层商住楼的走道和前室都没有设喷淋,也都通过了消防评审和建委审图。但是请教这个问题各个地区有没有具体的说法或者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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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ibo
2005年04月09日 09:39:34
32楼
回答30楼OUYIBING:
1,底层有公共活动用房的(老年人活动室等),只要上面全部是18层以上普通住宅,肯定可以认为仍然是一类普通住宅。我们做的26层普通住宅项目就是因为一层有老年人活动室、棋牌室,而被消防审批部门要求修改-----不是因为一层有这些房间就不算一类普通住宅了,而是因为没有在这些部位设置喷淋。
2,我在强调一下,规范7,6,1~7,6,3条文和条文说明,叙述的要求设置喷淋的全部都是“部位”、“房间”。喷淋系统设置与否,是讲部位的!“普通住宅”指的肯定是“部位”或者“部分”,否则7,6,2条文在文法上就不能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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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ibo
2005年04月09日 09:46:34
33楼
回答30楼OUYIBING:
3,28楼的说法我部分同意:“在走道等处应该设置喷淋。理由 1 阻挡火灾蔓延;2 在走道形成带状水帘。这样做可以延缓火灾蔓延也可以给大楼内人员充分的时间逃生。”走道喷头的这个作用对于一类普通住宅的普通住宅部分和一类商住楼的普通住宅部分,我看不出来在作用上有任何差别!
4,请回答31楼的问题:“你做的32层普通住宅有没有地下车库? ”有地下车库的,上面全部是普通住宅部分,那地下车库设置喷淋没有?----请OUYIBING同志千万不要设啊~~~前面已经把一类普通住宅排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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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ibo
2005年04月09日 09:51:25
34楼
其实楼主的意思很明白:
一类普通住宅的普通住宅部分和一类商住楼的普通住宅部分,在走道部位是否设置喷淋!是否应当同样对待。
我的结论:
1,肯定同样对待;
2,设置不设置可以根据当地消防部门要求。但是要设就都设,要不设就都不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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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rry222
2005年04月09日 10:16:16
35楼
普通住宅定义? 商住楼的定义?综合楼的定义?
这三者是不是有交集?
规范在这些问题上表述有点模糊,这中间就需要设计人员来理解规范,
而不是死扣规范,假如想扣的话,所有的楼都要有喷洒装置了。
你32层住宅,每层都是住宅吗,有没有地下库房,有没有仓库,有没有其他的作用楼层,
有一层不是住宅的的话,好,根据高规定义,你这个楼就不是纯普通住宅,那就是综合楼,
照你的意思,综合楼得上喷洒呀,32层住宅的走廊部分必须设!
以前和其他人争论这个问题时,人家都说:商住楼的住宅部分着火危险性比“纯”普通住宅要大。
我就不太理解,从着火几率来讲,两者没有差别,
从防火蔓延角度来讲,商业场所和住宅部分的防火分隔要求很严格:包括增加耐火等级的楼板,01版高规特意增加了6.1.3A条,住宅部分应单独设置疏散楼梯以利于疏散等。
所以,我还是认为商住楼住宅部分不应该上喷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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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ibo
2005年04月09日 10:31:17
36楼
严重同意35楼SORRY222同志的观点!
请SORRY222给个QQ好交流。:)
我的14714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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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rry222
2005年04月09日 11:08:27
37楼
咯咯!
现在忙着回帖
qq没上,有空再加,186015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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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ibo
2005年04月12日 08:32:36
38楼
大家还有什么意见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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伯大哥
2005年04月12日 09:21:35
39楼
刻薄说的对,没有意见。本来嘛有经济条件的上喷淋总是有好处的。但是钱不多还是要考虑风险与经济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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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iting119
2005年04月12日 10:22:55
40楼
抛开规范的争议不说
设了可以最大限度的保障安全,不设可以帮开发商节省投资,对于普通家庭来说,这个房子相当于他们一辈子的依靠,本着以人为本的精神,不设你又于心何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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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ibo
2005年04月12日 10:46:10
41楼
答40楼:
我的意思是,有必要就设置,没必要设置了也没用。
26层普通住宅和18层商住楼,要设就都设。
26层的人员疏散比18层更困难!
26层更应该设置!
但是现在有些地方执行起来,却是26层不设置而18层却要设置!
所谓“以人为本”的精神,更重要的意思还有公平!
按照40楼的说法,26层的不去设置就是于心可忍,18层的设置了就是于心可忍!疏散更困难的不去设置就是于心可忍,疏散容易些的设置了就是于心可忍!不去按照规范的精神设计就是于心可忍,以规范的歧义指导设计就是于心可忍,没有依据火灾的机理设计中盲目保守就是于心可忍!
那么我想请问,40楼WAITING119同志,你于心何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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