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大家明确住宅建筑设计规范:4.1.7 十二层及以上的高层住宅,每栋楼设置电梯不应少于两台,其中宜配置一台可容纳担架的电梯。4.1.8 高层住宅电梯宜每层设站。塔式和通廊式高层住宅电梯宜成组集中布置。单元式高层住宅每单元只设一台电梯时应采用联系廊连通再明确电梯不作为安全出口一旦发生火灾,电梯是停止运行的,消防电梯用备用电源只供消防人员专用,对于单元式高层住宅18层及以下,每单元设置一部电梯需消防电梯,通过屋顶连通是可以了,超过18层的住宅,每单元也是可以设置一部电梯需消防电梯,18层以上部分需要每层做联系廊即可
首先大家明确住宅建筑设计规范:
4.1.7 十二层及以上的高层住宅,每栋楼设置电梯不应少于两台,其中宜配置一台可容纳担架的电梯。
4.1.8 高层住宅电梯宜每层设站。塔式和通廊式高层住宅电梯宜成组集中布置。单元式高层住宅每单元只设一台电梯时应采用联系廊连通
再明确电梯不作为安全出口一旦发生火灾,电梯是停止运行的,消防电梯用备用电源只供消防人员专用,对于单元式高层住宅18层及以下,每单元设置一部电梯需消防电梯,通过屋顶连通是可以了,超过18层的住宅,每单元也是可以设置一部电梯需消防电梯,18层以上部分需要每层做联系廊即可
首先请大家明确规范中每栋楼和每单元的区别,其次是电梯只需满足住户每天正常使用和消防要求即可,并不作为安全疏散出口,对单元式住宅,一梯两户至一梯四户,不超过18层的高层住宅每单元住户在36和72之间,完全满足一部电梯的服务人数,其次就是满足消防要求即设置一部消防电梯兼客梯即可,而高规中明确18层及18层以下每单元设有一座通向屋顶的疏散楼梯,单元之间的楼梯通过屋顶连通,即可设置一个安全出口,而住宅建筑规范中只要求单元式高层住宅每单元只设一台电梯时应采用联系廊连通,条文解释是在适当位置,所以18层屋面作为连通廊即可.
再者从经济性和使用率上说,18层单元式住宅每单元设置一部电梯是完全满足要求的,一部电梯的使用年限在10-15年,一部电梯的价格在33万元左右,房屋产权是70年,大家可以算笔帐,70年的运行费用和维修保养更换,将给住户带来多出一倍的经济损失,关键是规范中明确一栋楼设置电梯不应少于两台,举个例子,对4个单元的住宅,如果我仅在一单元和三单元分别设置3-4部电梯,有至少一个单元没有电梯的情况下,12层-18层部分均应隔层设置连通廊,如果4个单元每单元设置一部电梯,那就是4部电梯,满足规范中两部电梯的要求,且通过屋顶连通满足疏散要求,如果4个单元每单元设置两部电梯,是没有错,但一栋楼就是8部电梯,是否经济合理,同样的,如果是塔楼,一层是8户,相当于单元住宅一梯两户四个单元的住户,只需设置两部电梯即可,大家分析下同样的住户和楼层电梯数8部\4部和2部的经济性,所以,对单元式住宅每单元只设置一部电梯要是消防电梯才可,且通过屋面连通是满足规范要求的.
规范也是在不断的修订中,而且规范也不全是真理,它也有不尽之处,我们不能死板硬套,应该活学活学并提出自己的观点,来完善现行规范中的一些不尽之处和不合理之处,有些概念比较模糊,希望对这点规范在再次修订中解决此类问题.
12楼
请大家参考上海住宅设计标准,里面有详细规定和解释,12-18的单元式住宅分情况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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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楼
感谢楼主无私奉献!好东西,学习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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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楼
断章取义,不可取。
《住宅设计规范》4.1.7 十二层及以上的高层住宅,每栋楼设置电梯不应少于两台,其中宜配置一台可容纳担架的电梯。
4.1.8 高层住宅电梯宜每层设站。当住宅电梯非每层设站时,不设站的层数不应超过两层。塔式和通廊式高层住宅电梯宜成组集中布置。单元式高层住宅每单元只设一台电梯时应采用联系廊连通。
条文解释: 4.1.7 电梯设置台数的多少关系到住宅建筑的电梯服务水平和经济效益。如何确定,目前基本有两种方法:一种按公式计算,另一种按经验确定。目前北京、上海大都采用后一种方法。关于电梯计算公式,国外的一般很复杂,有很多未知数需确定,国内从收集的资料来看,各种不同计算公式不下五、六种。由于研究角度不同,计算所规定的未知数亦不一样,而且不少系数是按经验或实测而定,因此即使按公式计算,也只是一个近似值。为简化设计,方便选用,北京、上海等地设计院大都根据各自的经验确定基本数据。如北京建筑设计研究院的资料表明:每台电梯的服务户数为,板式住宅在66~120之间;塔式住宅在56~84户之间,认为每台电梯服务100户是合理的。上海市的资料表明,在20层以下的高层住宅中,每台750 kg速度为1m/s的客梯可服务60~100户。最近,北京首规委住宅专家组讨论,认为一台电梯服务60~90户是适宜的。
十二层及十二层以上的高层住宅,每栋设置电梯不应少于两台的规定,其根据:①《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6.3.1条规定,塔式住宅、十二层及十二层以上的单元式住宅和通廊式住宅中应设消防电梯。第6.3.2条规定,消防电梯可与客梯兼用;②调查表明,由于国产电梯质量还不够稳定,管理、操纵水平也不高,在已建成的高层住宅中电梯往往容易出现故障而需检修停开,电梯本身使用一定周期后也需要大修。如果只设一台电梯极易出现故障或检修而影响居民使用。如果在十二层以下,住户尚能承受短时间的不便,对十二层以上住户只能望楼兴叹。北京前三门大街只设一部电梯的十五层塔式高层住宅居民反映就很强烈;③如果设置两台以上大小容量搭配电梯,并成组集中布置,就能同时或交替使用,便于管理,兼顾搬运家具及担架,并能节省能源和日常维修管理费用。据上海市实测表明,在一台1000kg14人电梯的278次运行中,乘0 ~7人次数占95%,乘11~15人次数只占1%,是很大的浪费。如果备用一台630kg7人电梯,非高峰使用时间完全能满足需要,高峰时再开大容量电梯,就能大大降低耗电量,节省日常开支。1000kg速度为1m/s的电梯,其功率为11.2kW,而一台500kg速度为1m/s的电梯,其功率仅7.5kW,几乎比前者减少1/3;④参照各国的规范,瑞士、前苏联九层,波兰十层,罗马尼亚十一层的住宅只装一部电梯,超过以上规定层数的,就要设两部电梯。根据我国当前经济条件,适当放低要求是比较适宜的。
4.1.8 高层住宅电梯宜每层设站是为了使用方便,但为了节约投资允许设站间层不超过两层。减少电梯设站有利于节约电梯造价,简化电梯管理及减少损坏率。
在塔式或通廊式住宅中,电梯容易成组集中布置,但在单元式住宅中,往往每单元只设一部电梯,因此必须在适当层数之间用联系廊联通,便于互相交替使用,并能减少服务人员。如北京市紫竹院公园十二层板式高层住宅,两台750kg10人电梯,一用一备,在五、八、十一层设联系廊,两台联通,交替使用,司机维修人员只用7人,服务144户,服务人员可减少一半。此种设置电梯的方法虽较经济,但属低水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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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楼
楼主的观点误人子弟,论据不值一驳,居然从经济性来考量,干脆不做好了,又省钱又健身,“一部电梯的价格在33万元左右”也不符合实际,恐怕是公家订购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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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楼
楼主说的不对,如果每栋楼指的不是每单元的话,那一栋楼两个电梯就够了,如果一栋楼有四个单元的话,有两个单元可以不设电梯了。我觉得规范的用词不当,应为“每个单元”不少于两个电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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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楼
首先,7层及7层以上的住宅必须设置电梯。然后是12层及12层以上的单元住宅,每幢不少于2部电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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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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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楼
非常感谢楼主提供的宝贵资料,让本人受益良多,希望楼主今后能有更多更好的资料为大家展示,论坛有你更精彩,图画的挺棒的,可以学到不少东西,谢谢楼主上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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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楼
这个就看各地方的理解了,有的地方审图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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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楼
首先感谢楼主的提问 比较深入 规范毕竟是规范 也是人编制的 必然后疏漏 但是遇事不要钻牛角尖 如果楼主认为可以将高层住宅两楼梯出屋面的走廊看做4.1.8中的联系廊 那就有点断章取义了 建议楼主买点各规范的配套实施指南 我以前也有很多疑问感觉不合理 妄下结论 但是规范有它的权威性 很多国情 政策的问题是讲不出对与错的 但都是建立在广大的实际案例中的 但是还是要肯定楼主的钻研精神 继续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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