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自治区建设厅作出批复,要求银川市城市规划区内新建居住类建筑全面执行65%的节能标准。银川市率先执行这一节能标准,贺兰县、永宁县和灵武市进行试点示范工程,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逐步推广和实施。 与此前执行的50%的建筑节能相比,执行65%的节能标准,意味着在保持室内温度18℃的条件下,建筑综合耗能与1980年时修建的非节能普通建筑相比将降低65%,一个采暖季每平方米供热能耗则由原来的29.4公斤标准煤降为14.7公斤标准煤。新节能住宅将加大对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的利用,鼓励安装使用太阳能利用系统。
与此前执行的50%的建筑节能相比,执行65%的节能标准,意味着在保持室内温度18℃的条件下,建筑综合耗能与1980年时修建的非节能普通建筑相比将降低65%,一个采暖季每平方米供热能耗则由原来的29.4公斤标准煤降为14.7公斤标准煤。新节能住宅将加大对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的利用,鼓励安装使用太阳能利用系统。
据了解,银川市新建居住建筑的节能工作一直走在全区前列。自去年起,银川市便对新建、改建、扩建的商品住宅和公共建筑中逐步推行节能65%的标准,并制订相关办法鼓励打造示范工程,承诺对获得国家及区、市示范工程的项目给予10万到15万元的奖励。目前,“塞上骄子”二期节能65%标准试点工程主体已完工,高桥村示范点有36户已按要求完成。今年,首府相关部门将从建筑图纸、施工图设计、节能施工监管和工程竣工验收、取样抽检等多个环节监督节能标准的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