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渠道长约10km,承包人在投标技术文件中对供水系统布置是采取“根据施工区内的水源点灵活布置”的方式,但在冬季施工现场附近的水源均干枯了,需要在3km以外的地方购买,由于许多施工现场无道路只能采用人工挑抬。由于购水费用较大,承包人要求发包人承担购买施工用水费用。本项目施工承包合同采用GF-2000-0208,请教业主是否可以进行补偿施工单位费用?
某渠道长约10km,承包人在投标技术文件中对供水系统布置是采取“根据施工区内的水源点灵活布置”的方式,但在冬季施工现场附近的水源均干枯了,需要在3km以外的地方购买,由于许多施工现场无道路只能采用人工挑抬。由于购水费用较大,承包人要求发包人承担购买施工用水费用。本项目施工承包合同采用GF-2000-0208,请教业主是否可以进行补偿施工单位费用?
2楼
承包人对供水系统的布置比较模糊和笼统,泛泛而谈。
现在能否补偿的另一个关键点是建设单位招标时对这些施工条件是怎么说的,如电、水等方面。
一般情况下,这种情况是可以进行适当的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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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dtzfz 于 2009-4-23 12:40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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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像渠道这种项目招标文件对水源方面不会像用电方面一样给你提供来源条件,都是要承包人自行考察现场,自己定施工布置方案,承包人也不可能知道冬季水会干枯。10km的渠道在投标时也没哪个会认真进行现场查看,最多也是走马观花而以,谁知道会在冬季原有的水源会干枯呢或者是部分施工现场几公里内连水源都没有。一般来讲,要得到补偿必须证明现场条件发生了变化,但这承包人几乎是无法提供对比资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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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关键看1、建设单位招标时对施工用水是怎么说的。2、水源干枯的原因是不是发包人和承包人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造成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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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关键看1、建设单位招标时对施工用水是怎么说的。2、水源干枯的原因是不是发包人和承包人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造成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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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楼
我的感觉是:作为一个有经验的承包商,在投标报价的单价中已考虑了施工用水的成本,因此不应再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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