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都市《四川省房屋建筑抗震加固工程计价定额》人工费调整的批复 发表时间:2009-6-18 11:14:52 阅读: 854次 川建价发〔2009〕23号关于成都市《四川省房屋建筑抗震加固 工程计价定额》人工费调整的批复成都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你站《关于成都市 人工费调整的请示》(成建价[2009]09号)收悉。根据《四川省房屋建筑抗震加固工程计价定额》(川建造价发[2008]318号)的要求,现批准你市的《四川省房屋建筑抗震加固工程计价定额》人工费调整幅度及零星工作人工单价如下。
发表时间:2009-6-18 11:14:52 阅读: 854次
川建价发〔2009〕23号
关于成都市《四川省房屋建筑抗震加固
工程计价定额》人工费调整的批复
成都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你站《关于成都市 <四川省房屋建筑抗震加固工程计价定额> 人工费调整的请示》(成建价[2009]09号)收悉。根据《四川省房屋建筑抗震加固工程计价定额》(川建造价发[2008]318号)的要求,现批准你市的《四川省房屋建筑抗震加固工程计价定额》人工费调整幅度及零星工作人工单价如下。
地区 抗震加固工程人工费调整幅度 零星工作人工单价(不含综合费)
普工(元/工日) 技工(元/工日)
成都市区(青羊、锦江、金牛、武侯、成华及高新区) 25% 37 57
近郊区(龙泉、新都、双流、郫县、温江) 24% 35 54
成都市的其他区(市)县 22% 33 50
此次批准的人工费调整幅度和零星工作人工单价从2009年 7月1日起与《四川省房屋建筑抗震加固工程计价定额》配套执行,已办理完结算的不再调整。人工费调整的计算基础是定额人工费,调整的人工费不作为计取其他费用的基础(税金除外)。
二ΟΟ九年六月十七日 四川省房屋建筑抗震加固工程计价定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