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认为监理可能承担的责任有以下几点:1.基坑开挖方案审查中安全措施审查不到位,特别是就近堆土的安全隐患没有指出。2.基坑支护未按照方案实施,而监理未指出。3.现场堆土安全隐患太大,未发出任何监理指令或发出监理指令未得到落实,未下达停工令。4.下达停工令,施工单位未停工未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5.基坑开挖后未督促施工单位进行变形测量,且监理巡视不到位。反正,监理现在责任太大,收益与责任不成正比,打算换行。
1.基坑开挖方案审查中安全措施审查不到位,特别是就近堆土的安全隐患没有指出。
2.基坑支护未按照方案实施,而监理未指出。
3.现场堆土安全隐患太大,未发出任何监理指令或发出监理指令未得到落实,未下达停工令。
4.下达停工令,施工单位未停工未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5.基坑开挖后未督促施工单位进行变形测量,且监理巡视不到位。
反正,监理现在责任太大,收益与责任不成正比,打算换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