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规》表8.4.1条规定,建筑高度超过50m的厂房室内消火栓用水量30L/s,同时使用的水枪数量6支。但由于厂房的特殊性,部分高度很大,但每层面积却很小的厂房按《建规》布置消火栓就成了问题,如煤矿的井塔,大型矿井的井塔高度甚至超过100m,但投影面积只有三四百平米(18X18m,至多20X20m),在这么小的面积上怎么布置6支消火栓呢?此外电厂、选煤厂的煤仓很多情况下高度也超过50m,按仓库建筑套消火栓指标时,消防流量40L/s,同时使用的水枪数量8支,但煤仓仓顶建筑是一个狭长的空间,只能单排布置,8支消火栓同时使用根本够不着火源,除非布置的很近,这种情况如何与《建规》要求符合呢?
根据《建规》表8.4.1条规定,建筑高度超过50m的厂房室内消火栓用水量30L/s,同时使用的水枪数量6支。但由于厂房的特殊性,部分高度很大,但每层面积却很小的厂房按《建规》布置消火栓就成了问题,如煤矿的井塔,大型矿井的井塔高度甚至超过100m,但投影面积只有三四百平米(18X18m,至多20X20m),在这么小的面积上怎么布置6支消火栓呢?
此外电厂、选煤厂的煤仓很多情况下高度也超过50m,按仓库建筑套消火栓指标时,消防流量40L/s,同时使用的水枪数量8支,但煤仓仓顶建筑是一个狭长的空间,只能单排布置,8支消火栓同时使用根本够不着火源,除非布置的很近,这种情况如何与《建规》要求符合呢?
请大家讨论并提供建设性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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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sunautumn_chen 于 2010-1-29 23:45 编辑 ]
2楼
没有高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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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消防规范是死的,只是笼统说明原则,具体工程具体分析。没做过这样的项目,不知道如何处理。建议你咨询当地消防支队,或参考已建成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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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同时使用的水枪数量8支,这个是计算一次火灾最小的室内消火栓流量吧?不是8支同时到达着火点。仔细理解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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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呵呵,谢谢4楼指点,是我表达错误,原意是指面积太小,没办法布置同时出水的消火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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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楼
没做过此类的,不过,我建议你最好咨询一下当地消防大队。
我认为井架大都是敞开的,按总高度计算不合理;你说的仓库,也有按堆放考虑的,其消防用水量的计算不用死套规范的。我认为,对此类功能的区域,在建筑方面以及消防车道的设置等,利用外部力量的更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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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楼
每个防火分区只要保证有两股水柱到达,也就是两个水枪到达就行,规范上说的6支水枪是指本层两支,上,下两个分区各两支,共计6支,也就是说,本层着火时,有可能会用到上,下两个防火分区的消火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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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楼
确实向楼主所说,工业上有些这样建筑,高度很高,可是面积却很小,40L流量的话同时出立管,最不利15L,次不利15L,最后一只10L,可是没有空间布置这么多立管,就算有平面空间布的了,竖向也没有这么多层。请高手解答此类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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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楼
致给排水版主,不同防火分区的消火栓是不能共用的,防火分区设置的目的是防止火灾漫延,如果要使用不同防火分区的消火栓,势必要破坏火灾时防火分隔。有违防火分区设置的目的。
不过单层面积较小的高层厂房防火分区会跨越几层,使数层成为一个防火分区,使用不同层的消火栓应该不违反规范,这样满足同时使用水枪数量就可以做到了。
但是如煤仓顶部的消火栓布置还是有问题,仓顶只有一层皮带输送机层。参考《火力发电厂与变电所防火规范》GB 50229-2006,仓顶输送机层设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消火栓15L/s。这样倒是很明确,也比较容易操作,问题是,不同行业之间的规范可以拿来做设计依据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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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楼
最近也遇到工业高层建筑的消防问题,除了消火栓,还有屋顶消防水箱的设置高度与增压问题。各位多发表意见。多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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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楼
各种规范规定实际是最低标准。因此采用比规范要求高的设计往往更合理一些,但让业主多花钱业主就该骂人了,消防设施这东西,可能永远都派不上用场,但只要用上了,并且发挥了应有的作用,因灭火及时挽回的损失要远远超过消防设施的投资。各种自动灭火设备效果都好于消火栓,消火栓唯一的优点就是便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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