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试结果相关说明1、技术指标相关说明1、1色温——色温越高则光色由暖色调往冷色调变化;色温在3000--6000K人眼感觉较为舒适;当色温超过6000K,光色偏冷白,感觉刺眼、不舒适。 1、2路面平均照度——标准要求主干道路面平均照度维持值Eav为30/20Lx,道路照明灯具的维护系数为0.7,即灯具初始安装之路面平均照度应为Eav≥29Lx即可。1、3照度均匀度——均匀度越高越有利于驾驶员辨别路面目标,同时不易产生视觉疲劳。
1、技术指标相关说明
1、1色温——色温越高则光色由暖色调往冷色调变化;色温在3000--6000K人眼感觉较为舒适;当色温超过6000K,光色偏冷白,感觉刺眼、不舒适。
1、2路面平均照度——标准要求主干道路面平均照度维持值Eav为30/20Lx,道路照明灯具的维护系数为0.7,即灯具初始安装之路面平均照度应为Eav≥29Lx即可。
1、3照度均匀度——均匀度越高越有利于驾驶员辨别路面目标,同时不易产生视觉疲劳。
1、4环境比——环境比SR越大,即路面与周围环境的照度落差越小,便于驾驶员能有效发现故障和相关目标,从而降低事故的发生率。
1、5照明功率密度LPD——同等照度的情况下,LPD越低、节能越明显。
2、测试说明
2、1文园路、岐山北路等示范路段虽为城市次干道,但为避免换灯前后给我市居民造成太大的视觉落差,示范工程建设过程中,我们仍按主干道的照明要求进行设计施工。
2、2示范工程(一期)前两阶段都是在参与单位先生产好LED路灯再寻找示范路段的背景下实施。这样便无法根据道路的实际情况进行灯具设计。
2、3五个测试路段路面情况说明:
2、3、1岐山北路为新建路段,道路照明设施较为规范,周围环境因素影响小;
2、3、2文园路、虎园路、公园南路原采用高压钠灯照明,本次改造主要将灯头换成LED路灯,杆高及杆间距未做调整;
2、3、3文园路民政局门口杆间距太大,即距高比(杆间距/杆高)超过一般路灯照明设计范围;
2、3、4文园路立交桥为双向两车道,杆高和杆间距均较小,并且立交桥有一定的坡度,属非典型路段;
2、3、5厦门一中新校门门口道路两旁人行道照明受树的影响严重;
2、3、6文园路口距高比太大以及公交站站台均对路面照明造成一定影响。
2、4测试过程中采用的照度计——日本柯尼卡美能达CL-200 色温照度计色度计和杭州远方YF2006专业袖珍照度计,测量精度均为一级,即两台照度计的测试值偏差均在±3%以内。
三、测试结果具体分析:
1、吕岭路传统高压钠灯的路面照明情况分析:
1、1灯具色温低于2300K,超出仪器的测试范围。
1、2路面平均照度Eav=23.74lx符合标准要求,但偏低,仅接近标准要求平均照度范围的最低值。
1、3两灯中间区域照度偏低,路面照度均匀度Ue=0.37不符合标准要求。
1、4根据CJJ45-2006,主干道路面平均照度Eav为 20-30Lx时,对应的照明功率密度LPD≤0.7 W/m2。该路段的照明功率密度LPD为0.98,超过标准要求。
2、LED路灯示范工程各示范路段路面照明情况分析:
2、1岐山北路路灯的路面照明情况分析:
2、1、1灯具色温为6200k/6275k,偏高。
2、1、2路面平均照度Eav=45Lx,造成了一定能源浪费。主要由于该路段使用的路灯原先按照主干道(双向六车道)照明要求设计。其实,只要将灯具功率降为170W就能满足标准要求。
2、1、3路面照度均匀度、环境比、照明功率密度均满足标准要求。
2、1、4在满足道路照明标准要求的条件下,岐山北路示范路段可以佐证233W的LED路灯完全可以替代400W的高压钠灯(主干道250W和人行道150W)。
2、2文园路民政局门口路灯的路面照明情况分析:
2、2、1路面照度均匀度Ue=0.34≤0.4,未达到标准Ue≥0.4的要求;标准要求‘路灯照明设计的距高比’为3,而该路段的距高比为4.25>3,造成均匀度大幅下降。
2、2、2环境比SR=0.43,也未达到标准SR≥0.5的要求;同样由于距高比太大(4.25>3)导致两灯中间的人行道照度仅有4 Lx。
2、2、3色温、路面平均照度、照明功率密度均满足标准要求。
2、3文园路立交桥路灯的路面照明情况分析:
2、3、1因立交桥上以桥面照明为主,无人行道,故没有测量环境比。
2、3、2路面照明功率密度LPD=1.56>1.25,不符合标准要求。但这并非灯具问题,主要由于原来的桥面采用250w的金卤灯照明,路面照度偏高。为避免换灯前后的视觉落差太大,故采用130w的LED路灯以获得与金卤灯接近的照度值,照明功率密度虽然比金卤灯降低了一半,节能明显,但是仍然超标。若按国家标准要求,只需采用90W的LED路灯即可。
2、3、3色温、路面平均照度、照度均匀度均满足标准要求。
2、4厦门一中新校门旁路灯的路面照明情况分析:
2、4、1主干道道路照明标准要求灯具初始安装之路面平均照度Eav≥29Lx,该路段路面初始平均照度Eav=21Lx,不符合要求。
2、4、2受道路两旁树影影响,人行道照度无法准确测量,即环境比无法计算。但是从灯具所能照到区域的照度值来分析,其环境比SR值应该大于0.5,能满足标准的要求。
2、4、3色温、照度均匀度、照明功率密度均满足标准要求。
2、5文园路口公交站路灯的路面照明情况分析:
2、5、1一盏灯的色温6566K,明显偏高;另一盏灯受人行道高压钠灯影响,其色温为5560K,符合要求。
2、5、2由于距高比偏大(3.88>3)以及公交站牌档住了部分路灯光线 (共有6个测试点的照度受影响),造成路面照度均匀度Ue=0.40刚达到标准要求。
2、5、3路面平均照度、环境比、照明功率密度均满足标准要求。
四、LED路灯技术创新及示范工程灯具光衰情况分析
文园路、虎园路、公园南路是我市的交通要道路面小、车流量大,测试工作不易展开;而岐山北路的车流量相对较小,便于进行测量。故我们选择岐山北路进行LED路灯光衰跟踪测试。自今年2月20日岐山北路LED路灯亮灯以来,因色温、照明均匀度、环境比、照明功率密度等技术参数不易在短时间变化,故我们仅对路面照度情况进行跟踪测试。
表2、岐山北路晨耀光电路灯路面照明跟踪测试结果汇总
测试时间 09年3月10日 09年7月29日 09年8月25日 09年10月30日 平均值
Eav(Lx) 43.22 43.85 43.93 44.95 43.99
最大偏差值 0 +1.50% +1.60% +4.0%
对该段路灯现场跟踪测试结果进行分析,发现初始安装灯具的路面照度值可能随着时间推移而小幅增大。主要原因有:LED灯具亮灯初期,在散热良好的前提下,光通量存在缓慢上升的现象。或者是各次测量值基本相同,测量值的偏差在测量误差范围之内(一级照度计的误差范围在±3%)。
通过对岐山北路示范路段的跟踪测量可佐证:‘散热良好的LED路灯,其光衰是很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