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做的一个工程二类高层民用建筑,地下室停车,一层接待厅,二层办公会议室,三--十四层办公室。总建筑面积1W。工程没有做中央空调系统。消防部门审核意见提出办公室内要做喷淋系统。依本人意见,只是地下室、一层接待厅、二层会议室要做。其他的地方不需设喷淋系统。哪位高手路过 谈谈。
最近做的一个工程
二类高层民用建筑,地下室停车,一层接待厅,二层办公会议室,三--十四层办公室。总建筑面积1W。工程没有做中央空调系统。
消防部门审核意见提出办公室内要做喷淋系统。
依本人意见,只是地下室、一层接待厅、二层会议室要做。其他的地方不需设喷淋系统。
哪位高手路过 谈谈。
2楼
我认为是要设置喷淋系统的。因为你的建筑属于二类高层公共建筑。这里的人员出入频繁,情况复杂。所以必须设置的。在上海地规里面就有规定。DGJ08-94-2001的4.2.6。在第九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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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我觉得非必要设置喷淋系统,如果有大会议室,在会议室设置就行了。其它地方没必要。规范上没有明确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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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关键看有无集中空调系统 如果没有同意楼主说的,有的话同意二楼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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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不用做喷淋.理由:
"二类高层民用建筑","地下室停车,一层接待厅,二层办公会议室,三--十四层办公室",这个很明显属于单一性质的二类高层的办公楼.总面积1万,14层,很明显每层面积(一般指标准层)不超1000平方,又没有中央空调.为什么要做喷淋?这个建筑无论如何也套不到1类里面.二类并未规定办公室场所要做喷淋.
唯一可以要求做喷淋的理由,可能就是你上面是开敞式办公,3层以上有房间面积大于300平方.但是即使这样也只是地方理解,并未见规范有强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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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楼
大家好,一类和二类怎么区分,本人没有规范,那位高手能详细说明一下,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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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楼
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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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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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楼
只需要在地下室,以及楼主所说的部位整个防火分区设置自喷即可,其他部位可不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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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楼
我认为是要设置喷淋系统的。因为你的建筑属于二类高层公共建筑。这里的人员出入频繁,情况复杂。所以必须设置的。在上海地规里面就有规定。DGJ08-94-2001的4.2.6。在第九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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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楼
本人认为三至十四层可以不设喷淋系统。按高规和建规都套不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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