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在做一个消防改造,遇见了一些问题,希望和大家讨论一下。低规9.1.3 下列场所应设置排烟设施:6 总建筑面积大于200m2或一个房间建筑面积大于50m2且经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较多的地下、半地下建筑或地下室、半地下室;一般情况下,经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较多无窗的地下室房间都上的是机械排烟。低规9.4.6 机械排烟系统中的排烟口、排烟阀和排烟防火阀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4 设置机械排烟系统的地下、半地下场所,除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和建筑面积大于50m2 的房间外,排烟口可设置在疏散走道;
低规9.1.3 下列场所应设置排烟设施:
6 总建筑面积大于200m2或一个房间建筑面积大于50m2且经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较多的地下、半地下建筑或地下室、半地下室;
一般情况下,经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较多无窗的地下室房间都上的是机械排烟。
低规9.4.6 机械排烟系统中的排烟口、排烟阀和排烟防火阀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4 设置机械排烟系统的地下、半地下场所,除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和建筑面积大于50m2 的房间外,排烟口可设置在疏散走道;
这两条总结起来就是经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较多的无窗地下室除了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和建筑面积大于50m2 的房间外,均应设置机械排烟。
本人刚好接触了一个地下放映厅加KTV包厢,有很多不足50m2 的包厢。按照规范要求,每个包厢是不是都要设置机械排烟?
而高规中对机械排烟规定:
8.4.1.4 除利用窗井等开窗进行自然排烟的房间外,各房间总面积超过200m2或一个房间面积超过50m2,且经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较多的地下室。
高规没有强调"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就是说只要没有大于50m2的地下房间可以不设置机械排烟(如小包等)。
低规和高规并无统一的说法,难道低规地下室机械排烟的要求比高规还要严格吗?
以上为本人的一些看法和问题,希望各位同仁指点一二。
[ 本帖最后由 reeed2010 于 2010-6-1 23:56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