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二层为店面,三至二十八层为连廊式的公寓加两室一厅,每层一共有十五户,(户型包括单身公寓和两室一厅)请问户内是否需要设喷淋,还是仅需在走道设置喷淋?[ 本帖最后由 guolongjin 于 2010-6-12 17:00 编辑 ]
一、二层为店面,三至二十八层为连廊式的公寓加两室一厅,每层一共有十五户,(户型包括单身公寓和两室一厅)
请问户内是否需要设喷淋,还是仅需在走道设置喷淋?
[ 本帖最后由 guolongjin 于 2010-6-12 17:00 编辑 ]
82楼
有钱就做!
回复
83楼
本人觉得走廊和公寓应设置自喷系统,两室一厅若是普通住宅可以不设置自喷。。。当然设了肯定是对的了,没有责任风险。
回复
84楼
强烈同意这位兄弟的看法,有什么想法和当地的消防局的建审科联系一下看看他们怎么理解这个问题。。因为最终的审图单位和验收单位是他们哦。
回复
85楼
刚刚看了江苏省给排水专业技术问答2010:
2、某公寓:地上8层,地下一层,高度31米,建筑面积8500平米。公共部位按照公共建筑采用自喷系统,公寓套内按照住宅不设置自喷系统是否可以?
答:公寓应按公共建筑进行消防设计。根据省消防局2010.5.18.《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技术问题研讨纪要》文中规定,建筑高度不超过60 m的公寓、宿舍公共部位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建筑高度超过60 m的公寓、宿舍所有部位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这种情况应该户内也要设喷淋;
回复
86楼
个人认为应该定性为“一类综合楼”应该除建筑面积小于5.00m2的卫生间和不宜用水扑救的部位外,均应设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回复
87楼
公寓设了住宅就设吧,毕竟是综合楼,局部设的话麻烦啊!
回复
88楼
基本同意9楼的,
应该是按非住宅的居住建筑,按公共建筑考虑。建筑定性也是按这个来的。
走廊要设置自喷,室内最好和当地消防队沟通。
把它叫为公寓式住宅,并且强调每套房子有独立产权,看能否同意室内不设置自喷。
回复
89楼
应该都做喷淋的!
回复
90楼
88F
28F>60m,所以要设
[
本帖最后由 sw-gps 于 2010-8-12 15:41 编辑 ]
回复
91楼
全部设置喷淋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