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正在做一高层,地下一层为地下车库,消防局要求做泡沫-水喷淋系统,下面的几个问题不知哪位高人能解,救我于水火之中?1.按喷规要求水喷淋作用面积为160平方米,而低倍数泡沫灭火规范要求泡沫作用面积 为200平方米,以那个为准?2.车库防火规范要求喷头布置在停车位正上方,按自喷规范要求又不能间距大于3.4米 或小于2.4米,同时应满足喷头距墙,主次梁,风管的要求,如何布置喷头?3.若喷头布置均满足以上要求,则会非常密。在作用面积160(或200)内喷头数量大 概会多达30几个,自喷的设计流量就会很大,大得吓人,大于35L/S,怎么办?
我正在做一高层,地下一层为地下车库,消防局要求做泡沫-水喷淋系统,下面的几个问题不知哪位高人能解,救我于水火之中?
1.按喷规要求水喷淋作用面积为160平方米,而低倍数泡沫灭火规范要求泡沫作用面积
为200平方米,以那个为准?
2.车库防火规范要求喷头布置在停车位正上方,按自喷规范要求又不能间距大于3.4米
或小于2.4米,同时应满足喷头距墙,主次梁,风管的要求,如何布置喷头?
3.若喷头布置均满足以上要求,则会非常密。在作用面积160(或200)内喷头数量大 概会多达30几个,自喷的设计流量就会很大,大得吓人,大于35L/S,怎么办?
2楼
消防局要求做泡沫-水喷淋系统是不是太死板了,I级地下汽车库(350车位以上)宜用;
1、没做过自动喷水-泡沫联用系统,应按现行自动喷水规范定作用面积,系统中泡沫灭火剂的选型、储存及相关设置的配置按泡沫灭火规范选定;
2、间距不宜小于2.4米,不是不应小于,两者有区别的,当然距离太近肯定不好;喷头布置时主梁尽量考虑进去,次梁就别操心了,梁和板一样都有一定的集热能力,施工按安装验收规范执行,里面有详细描述;宽度大于1.2米风管要考虑;
3、自喷的设计流量是按作用面积确定的,而不完全是靠作用面积内的喷头数定,作用面积大致等于每只喷头的保护面积乘动作喷头数;
规范和实际设计总有不可调和的矛盾,只能尽力去维护了。我前两天刚往在线传了一套地下车库的消防图纸,希望能有点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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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谢谢visitor 大师,
你的图纸我看到了,画得很细致,值得借鉴。谢谢。
我的问题主要就是在160(或200)m2内,若喷头布置得密了后,由于火灾时,开启的喷头太多,使作用面积内的喷水强度变大,远大于中II级的8L/S.M2,则喷淋泵应选大流量的,30L/S 的以远不够了。以前一直没注意这个问题,大家认为是否这样呢?
其实,现在的高层住宅,地下室一般为汽车库,布置喷头的间距根本就很难大于3米,一般也就2.8米左右,作用面积内喷洒总流量远大于8L/S,M2.
真的没人做过泡沫-水喷淋系统吗?消防局的说,这是自喷发展的趋势,慢慢的汽车库都要求这样做。深圳有钱,先做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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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1.本人认为按照自喷规范的作用面积计算。车库采用泡沫-水喷林系统连用,泡沫的作用是强化灭火功用,即强化自喷系统。
2.如果采用泡沫-喷林灭火系统,请注意泡沫液的选择要正确,即只能选用水成膜泡沫液。另还需注意泡沫原液储罐位置的选择要适当,还要注意泡沫转换为水的时间,即要复核管道系统容积等等。具体请查阅相关规范。
3.自喷系统按照2001版的规范,系统流量是按照最不利作用面积内的动作的所有喷头在实际工作压力下的喷水量之和计算。这一点可以通过仔细阅读规范得到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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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请教小不点:
1.泡沫原液储罐方在泵房是否合适?
2.如何计算水与泡沫液的转换时间?是要考虑以4L/S流量,在三分钟内将作用面积内
所有管道内水全部排除?还是只考虑排出干管的水?
3.现在高层建筑地下室车库内的喷头若严格按按规范布置,很少有能做到间距3.6或3.4米的,大多在2.7米左右(结构专业次梁的跨度一般在2.6到3.0米左右,这是最主要的原因),这样,按您的说法,这样的建筑,160平方米作用面积内,大概有22个喷头,全动作的话,流量将远大于40L/S.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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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楼
1、根据喷淋规范第5.0.8条,喷淋-泡沫联用系统的作用面积按喷淋规范规定设计;
2、同时满足要求,可以通过在车位上方设置的喷头和一般布置的喷头采用不同的配水支管来解决,这样布置虽然不是很规则,图纸可能不大好看,但是合理性增强了,又符合规范要求;
3、自喷设计流量是很可能很大,这就要求设计人员在设计喷淋系统的时候,必须进行详细的计算和优化设计,一般要经过估算布置,选泵、验算、调整的过程,不要省略验算调整步骤,否则甲方就倒霉了,设计人员自己可能也要咋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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