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人防通风设计学习的过程中,碰到些问题。归结如下,望同行前辈指正。1. 《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 第8.2.3条中 排烟口距该防烟分区内最远点的水平距离不应超过30m。本人按照字面理解为:每个排烟口到该防烟分区内最远点的水平距离不应超过30m。但我看到绝大多数设计中,设计者都将该条理解为:该防烟分区内每一点的30m内都至少应有一排烟口。例如下附件:地下室防排烟及人防图(在本论坛上下载的)
1. 《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 第8.2.3条中 排烟口距该防烟分区内最远点的水平距离不应超过30m。
本人按照字面理解为:每个排烟口到该防烟分区内最远点的水平距离不应超过30m。但我看到绝大多数设计中,设计者都将该条理解为:该防烟分区内每一点的30m内都至少应有一排烟口。
例如下附件:地下室防排烟及人防图(在本论坛上下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