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部分地区在审图时候都需要在照明线路上加上PE线。可是强条中说灯具2.4M以下必须加PE。大家在设计中是否加了PE?
现在部分地区在审图时候都需要在照明线路上加上PE线。
可是强条中说灯具2.4M以下必须加PE。
大家在设计中是否加了PE?
2楼
看情况了,如果都在2.4米以上又不是导电外壳的灯具,也不在潮湿的场所就不加了,如果有2.4米以下如壁灯什么的,有导电是情况还是必须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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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可是强条中说灯具2.4M以下及使用I类灯具的必须加P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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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加了,低于2.4M以下的金属灯具不得不加,不然违反强条就麻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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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哪个强条?
全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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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楼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
GB 50034-2004
7.2.12 当采用Ⅰ类灯具时,灯具的外露可导电部分应可靠接地。
Ⅰ类:灯具的防触电保护不仅依靠基本绝缘,而且还包括附加的安全措施,即把易触及的导电部件连接到设施的固定线路中的保护接地导体上,使易触及的导电部件在万一基本绝缘失效时不致带电。
那不就是基本上常见的灯具都要加PE了。晕哦!!!
个人认为一般可以不加PE,只要说明下低于2.4M时候必须加就ok。
看是什么地区,我朋友在江苏,他们审图就说一定加,重庆地区没有要求,现在还有那些地区强制要加呢?各位说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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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楼
呵呵。我们公司做的,基本上都加。因为你很难说你的照明什么时候低于2.4M,所以偷懒嘛。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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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楼
你老实地按照规范执行即可。干嘛总要钻规范的空子;也不要整天跟着审图的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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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楼
我所在的设计院就一直都是加pe线的习惯,所以自从我开始工作,一直都是加pe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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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楼
不是要钻规范的空子,设计的同时也要考虑经济性,都是用最好的,最贵的,审图当然高兴。可是甲方更要考虑经济性(泛指)。没有必要的就不要用,节约也是美德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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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楼
规范说的很明确:I类灯具以及所有2.4米以下的灯具,都要PE线。你看该怎么节约吧。
反正不执行规范,就是错误设计,而不是经济不经济、美德不美德的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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