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大家讨论一下关于05年版消防高规 第9.4.2:“除住宅、商住楼的住宅部分、游泳池、溜冰场外,建筑高度不超过100m的一类高层建筑的下列部位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大家是如何理解的
与大家讨论一下关于05年版消防高规 第9.4.2:“除住宅、商住楼的住宅部分、游泳池、溜冰场外,建筑高度不超过100m的一类高层建筑的下列部位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大家是如何理解的
2楼
按照新的消防高规,我认为,建筑高度不超过100m的一类住宅、商住楼的住宅部分都不需要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了。
大家是如何理解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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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新的高规:商住楼的住宅部分应该不需要设置探测器。但消防规范还是要设的,该如何处理?
4月份作了一栋商住楼,住宅部分设置了,现在又有一栋,是否需要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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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高层商住楼的电梯前室,防排烟前室等重要部位的探测器应该与消火栓报警按钮,加压送风口等联动装置同时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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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我理解9.4.2条中的"住宅、商住楼的住宅部分"应该是指住宅户内.所以住宅所在层的公共部位仍然需要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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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楼
火灾报警系统分自动和手动两种触发装置,不设置探测器时应设置手动报警按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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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楼
户内。
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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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楼
不可能仅指户内,住宅部分应该包括户内,户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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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楼
我比较认同这种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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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楼
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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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楼
消防的东西,要小心。不要少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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