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在运行污水厂工程中,由于源水水质比正常的水质超标,可能会有一段时间调试不了导致出水水质超标,这种情况是否需要给污水厂设定一个免责期?如何设定?
请教在运行污水厂工程中,由于源水水质比正常的水质超标,可能会有一段时间调试不了导致出水水质超标,这种情况是否需要给污水厂设定一个免责期?如何设定?
2楼
sorry,我不小心将新话题放在发起投票里了,请问怎样修改呢?我好像编辑不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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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各位大虾,咋就没人理我呢,其实这应该是很多污水厂的运行和管理会遇到的问题吧?
请赐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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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不应该免责。因为作为一个企业,他应该有自己的危机处理机制,否则。。。。。破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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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谢谢楼上回复!
但是如果真是比较大的偷排或者其它情况引起的水质变化,已经到了严重影响微生物的正常代谢地步,也不应该给个机会污水厂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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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楼
应该在承接的时候再合同里面规定进水水质的污染物含量限制
如果进水超过了合同约定而造成水质处理不达标的话
就不是你们的责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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