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遇到的一点关于质保期界定的问题:在和乙方的施工合同上质保期约定通过政府部门的验收,取得合格证和使用证,与物业交接当天作为质保期的开始日期。 其中合格证取得时间是6月,使用证取得时间是12月,交接也没有登记日期,而现在施工单位已经从6月已经开始进行每个月的维保服务... 现在乙方认为质保期应该从检验合格证的那天开始(6月),这个日期该如何界定,大家说说意见~~谢谢~·
其中合格证取得时间是6月,使用证取得时间是12月,交接也没有登记日期,而现在施工单位已经从6月已经开始进行每个月的维保服务...
现在乙方认为质保期应该从检验合格证的那天开始(6月),这个日期该如何界定,大家说说意见~~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