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在做一个项目的事故水池,主要收集罐区的事故水以及全场污染区域的初期雨水,由于厂内地势平坦,且罐区距离事故水池距离较远,雨水管坡向事故水池时埋深为-3.5,事故池最高液面若按等同于雨水管的管底计算,为满足占地及有效容积要求,池体深度需做6.5m。这样做的问题在于一旦发生事故时池内将有接近一半的无效面积,池容浪费太多。请教各位同行,你们在做事故水池时是如何确定其最高液面的?附:|中国石化安环(2006)10号文中提到:|
请教各位同行,你们在做事故水池时是如何确定其最高液面的?
附:|
中国石化安环(2006)10号文中提到:|
7.4 排至事故池的排水管道在自流进水的事故池最高液位以下的容积可作为事故排水储存有效容积。
7.10 自流进水的事故池内最高液位不应高于该收集系统范围内的最低地面标高,并留有适当的保护高度。
这两条解释了事故水池的最高液面如何确定的问题,但我对7.4中理解不是很明白,恳请大师们进来讨论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