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上说,当验算裸导体及110KV以下电缆短路热稳定时,一般采用主保护动作时间,如主保护有死区,则用后备保护动作时间;当验算电器及110KV以上电缆短路热稳定时,一般采用后备保护动作时间,我的问题是:
1、主保护动作时间一般无延时的,是否就是起动机构、执行机构动作时间加上断路器开断时间了?那取0.2秒应该足够了吧?
2、后备保护时间如何确定?别对我说由二次来定,主接线可是可研、初设阶段就要定下来?
3、对于电流互感器的热稳定,厂家样本一般有1秒热稳定电流值,验算时就用1秒的热效应来算,是否可行?
对于断路器的热稳定,厂家样本一般有4秒热稳定电流值,验算时就用4秒的热效应来算,是否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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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1、DL/T5222中P8规定“5.0.13 确定短路电流热效应计算时间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1 对导体(不包括电缆),宜采用主保护动作时间加相应断路器开断时间。主保护有死区时,可采用能对该死区起作用的后备保护动作时间,并采用相应处的短路电流值。
2 对电器,宜采用后备保护动作时间加相应断路器的开断时间。”
2、DL/T5222中7.8节《电力电缆》7.8.10 第4条规定“短路电流作用时间,应取保护切除时间与断路器开断时间之和。对电动机等直馈线,应采取主保护时间;其他情况,宜按后备保护计。”
因此,对电缆进行热稳定校验时,110kV和10kV电缆都是取后备保护动作时间来计算。但是,110kV和10kV的后备保护时间是不一样的,大家可根据所处电网的实际情况来定,我这取的是110kV 2秒,10kV 0.6秒。
如果大家觉得没什么问题,那接着讨论第3号问题吧:“3、对于电流互感器的热稳定,厂家样本一般有1秒热稳定电流值,验算时就用1秒的热效应来算,是否可行?
对于断路器的热稳定,厂家样本一般有4秒热稳定电流值,验算时就用4秒的热效应来算,是否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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