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英工程建设项目质量监督管理体制的对比分析
tw103
tw103 Lv.2
2006年01月17日 16:5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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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英工程建设项目质量监管体制的相同之处中英两国的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体制具有很多相似和相同之处。首先两国政府都把对工程建设项目的质量监管作为重要的政府职能,因为工程质量是关系公众利益、公众健康和安全的重要方面,对它的监督管理是体现政府公共职能的重要内容。在中国,由政府委托的事业单位来实施对工程建设项目质量的监督和管理。在英国,由地方政府或者是由得到政府认可的检查员来实施这种监管。另外,中英两国政府对工程建设项目质量的监管都是依据相应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来开展工作的。在中国,是建筑法和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赋予了相应的部门开展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权利,对工程建设项目的具体管理要求尤其是技术要求又是由国家的各项技术标准等来规定的。在英国,同样是由建筑法和建筑条例规定了地方政府和认可检查员等具有行使质量安全监管的权利,实现政府对工程建设项目的有效管理的方式。

1、中英工程建设项目质量监管体制的相同之处
中英两国的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体制具有很多相似和相同之处。首先两国政府都把对工程建设项目的质量监管作为重要的政府职能,因为工程质量是关系公众利益、公众健康和安全的重要方面,对它的监督管理是体现政府公共职能的重要内容。在中国,由政府委托的事业单位来实施对工程建设项目质量的监督和管理。在英国,由地方政府或者是由得到政府认可的检查员来实施这种监管。另外,中英两国政府对工程建设项目质量的监管都是依据相应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来开展工作的。在中国,是建筑法和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赋予了相应的部门开展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权利,对工程建设项目的具体管理要求尤其是技术要求又是由国家的各项技术标准等来规定的。在英国,同样是由建筑法和建筑条例规定了地方政府和认可检查员等具有行使质量安全监管的权利,实现政府对工程建设项目的有效管理的方式。


2、中英工程建设项目质量监管体制的不同之处


2.1 政府对工程建设项目实施监管部门的职能分工不同
在英国,由建筑法等相应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政府对工程建设项目的各项监管都由建筑控制(Building Control)部门统一执行,包括质量、安全等凡是涉及公众安全、健康、环保等公众利益的事项都由这个部门来统一监管,代替这个部门行使权利的“认可检查员”所执行的也是同样的工作。从建设过程来看,建筑控制部门所执行的工作从设计阶段开始直到建设工程竣工都涉及到。但在我国,不同阶段或者说不同问题的监管是由不同的职能部门来完成的,比如对设计阶段的设计审批等就是由不同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来完成的,而质量监督管理由相应的受到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的事业单位如质监站来完成,施工安全的管理又由施工安全管理站等类似部门来完成。这样的职能分工虽然分别强调了每一项监管职能,体现了政府对各个方面的重视,但在实际工作中因头绪太多,也给工程建设项目的开展带来一定的影响。


2.2 政府参与程度不同
在英国,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监督与管理可以有很多渠道和方式可供选择。首先,业主可在建筑控制部门和社会化的认可检查员之间进行选择;当选择地方政府进行管理后,还可在提交全套图纸的“全套图纸”方式和不需提交全套设计图纸的“建筑报告”方式之间选择。


建筑控制这项服务可以由地方政府提供,也可以由认可检查员提供,其服务内容都是一致的。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为更好的对工程项目进行监督和管理,英国政府将职能下放,甚至从上个世纪80年代起就鼓励私人机构或个人在获得认可后进行工程建设项目的监督和管理。政府之外的社会化机构和个人进入这一市场后,相互之间的竞争促使其各自提供更加高效、更高标准的建筑控制服务,这无疑使得建筑控制服务水平的不断提高。但是,政府在这中间仍然保留其宏观的调控作用。为避免激烈的市场竞争导致的削减成本、建筑控制服务标准下降、从而危及建筑物使用者的健康和安全情况的发生,在英国建设部的许可下,制定了建筑控制的执行标准并颁布生效,所有提供建筑控制服务的机构和个人(包括地方政府部门)都必须遵守这些标准。


另外,对施工图的审查,我国要求必须对施工图设计进行审查,且需提供全套的施工图纸。而在英国,当业主选用地方政府的建筑控制部门进行项目监督和管理后,可根据项目的自身情况选择使用是否提交全套图纸还是部分图纸(特定建筑必须提交全套图纸),形式较灵活。若全套图纸未通过地方政府的技术审查、而业主又认为没有必要修改图纸,业主还可以进行申诉或请求地方政府放宽要求甚至得到豁免。英国政府之所以对业主选用的方式如此灵活,在于它将自身的权力下放的同时,将由此带来全部风险转嫁给了业主本身,业主在选择时会慎重考虑,一般没有丰富经验的业主仍会选择地方政府的全套图纸方式或是专业的认可检查员方式。


2.3 监管机构和人员不同
在我国,进行工程建设项目质量监管的机构是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委托的机构,其工作人员一般是结构、测量等与工程相关的专业的人员。对工程建设项目的安全监管由政府相应的安全施工管理单位来具体实施,其工作人员一般是具有与工程相关的各个专业背景的人员。


在英国,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是由地方政府的建筑控制部门或者认可检查员完成的,而且地方政府或认可检查员全权负责包括设计审查和质量监督工作在内的一系列监管。这在一定程度上简化了项目监管的程序,工作的连续性也较好。在地方政府中,建筑控制部门的人员都是来自工程各领域的专家;而认可检查员则是社会化的专门从事建筑控制的专业机构或人员。


认可检查员是英国众多职业资格中的一种。它有专门职业资格标准、资质评估机构、授予机构以及注册机构,是在英国政府的鼓励下建立的一种社会化的组织或个人。对认可检查人员知识方面的要求是很严格的,他们至少要具备建筑法规和法定体制、法律、建筑技术和建筑材料、防火消防知识、基础和结构工程以及建筑给排水和建筑环境等领域的相关知识,知识要求较全面。


在英国,认可检查员的工作范围可以涉及到工程建设监督管理的全过程(即通常的设计检查和实施中的监督管理),而我国目前已在设计阶段采取了类似的措施(如目前采用的施工图设计审查等),在实施阶段的监督管理方面目前的作法有待进一步完善和提高。


此外,由于英国政府要求认可检查员开展工作的前提是必须为其所管理项目的质量提供一份10年期的保证,因此有些公司或个人获得认可后也因无法进行担保而不能开展工作。这样,给住宅业主提供担保和保险、管理住宅建造商以及实施建筑控制的机构—国家住房建造协会(NHBC)就应运而生。虽然现在英国国内对NHBC有一些争议,如其提供担保赔偿的条件过于苛刻等,但是由于NHBC的介入,为业主分担了部分风险,成为地方政府部门的得力助手,同时也因为贷款人认为依据NHBC的标准建设的房屋更值得信赖,NHBC的保险有利于业主获得购房贷款。


目前在我国,由于建筑市场、法律法规等外部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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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uanmingguang
2006年01月18日 11:05:30
2楼
好,问题阐述的很清楚,而且对大家很有帮助,给予支持!!!
对于这些问题,大家也可以互相讨论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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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nkeche111
2006年03月10日 13:33:07
3楼
我认为中国的监理制度是一种十分不完善的制度.
所谓的监理人员,由于受雇于甲方,在开发商这种甲方面前不敢独立行事,受制于甲方.
甲方可以肆意结构做法变更,或者压低造价,监理起不到应有的协调和监督作用.
且现在监理人员的现状是:水平差,待遇低.
强制要雇佣监理的做法一刀切也不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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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okoka505
2006年03月10日 17:04:58
4楼
是啊
说的很透彻
谢谢楼主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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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okoka505
2006年03月17日 17:11:18
6楼
这也是中英发展的时间不同啊 !
人家发展了多少年了的东西啊
再说,国家性质也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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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h133
2006年06月21日 00:29:20
7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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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ychh
2015年01月21日 22:05:30
8楼
好,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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