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的高层规范的问题
流春
流春 Lv.5
2006年01月20日 09:51:48
来自于防雷减灾
只看楼主

新高规条款"当高级住宅楼.教学楼.办公楼.科研楼等类建筑的门厅.走道,设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时,可不设自动报警系统’’我有一个工程,下面三层商业,上面住宅,27层(不超过100米),按上述条款住宅部分不用设报警系统,可是按’火规’一级保护对象,消防电梯,防烟楼梯的前室要设报警系统,到底要不要设,请大家讨论一下

新高规条款"当高级住宅楼.教学楼.办公楼.科研楼等类建筑的门厅.走道,设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时,可不设自动报警系统’’
我有一个工程,下面三层商业,上面住宅,27层(不超过100米),按上述条款住宅部分不用设报警系统,可是按’火规’一级保护对象,消防电梯,防烟楼梯的前室要设报警系统,到底要不要设,请大家讨论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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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cchezhong
2006年01月20日 10:17:36
2楼
个人理解,应执行火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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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胡子
2006年01月20日 11:26:19
3楼
我认为要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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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ld122413
2006年01月20日 20:20:47
4楼
宁多勿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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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春
2006年01月21日 08:11:50
5楼
楼上兄弟,宁多勿缺,从设计角度是没责任了.可是从甲方角度,当然能省就省,二十几万平方米,可以省很多,另外如果要设,那高规这条不是没用的条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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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wjxml
2009年01月06日 12:32:17
6楼
路过,路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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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e_jy23
2009年01月07日 16:27:00
7楼
我觉得应该做, 也保护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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