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我设计了一栋五层商住楼的给排水,该商住楼第1、2层为商业用房,3、4、5楼为住宅。两层商场的总体积为16000多立方米。室外只有一条生活水干管(DN150)。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8.3.3条之规定,室内外消防用水超过25L/s时,室外只有一条进水管时,需设消防水池,按规定,我就只有设消防水池,不知各位大侠有何变通之法? 另外,这里的一条进水管是否就代表是一路水源?在楼外把进水管设为环状,从不同之处引两条进水管是否可算是两条进水管?
最近,我设计了一栋五层商住楼的给排水,该商住楼第1、2层为商业用房,3、4、5楼为住宅。两层商场的总体积为16000多立方米。室外只有一条生活水干管(DN150)。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8.3.3条之规定,室内外消防用水超过25L/s时,室外只有一条进水管时,需设消防水池,按规定,我就只有设消防水池,不知各位大侠有何变通之法?
另外,这里的一条进水管是否就代表是一路水源?在楼外把进水管设为环状,从不同之处引两条进水管是否可算是两条进水管?
若两路进水管代表两路水源,这两路水源是否必须是从不同水厂出来的两路水源?
2楼
按规范做。
当然,按业主的思路做最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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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请详见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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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1、市政给水管道为环状;
2、从环状管道的不同管段引2根进水管。
在水量、水压满足要求的情况下就可以不设消防水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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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业主当然是不想设消防水池,但根据上面的条件,《建规》上对此说要有两路进水管,则可不设消防水池,我现在感到困惑的是两路进水管是否代表从不同水厂出来的两路水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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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楼
最好是来自不同的水厂,但这也没有强制性,详见《高规》相关条文的条文说明。
我的理解是指从环状管道的不同管段引入,这个不同管段可以是建筑的两侧、同侧、或相邻,但关键是管道上要有阀门来分成不同管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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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楼
作,为自己着想,业主上不上是另一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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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楼
哦,真是受益不浅,真是谢谢各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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