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绿地常规养护管理考核办法为巩固开发区绿化建设成果,全面提高绿地养护管理整体水平,努力促进开发区绿化管护工作再上新台阶,特制定本办法:一、考核依据开发区绿地考核验收的依据是《昆山市绿地养护管理暂行办法》、《江苏省城市园林绿化植物养护技术规定》及绿化管护合同中有关规定的条款。二、考核内容1、开发区绿地中的行道树、各类绿地、草花、景观设施等的养护质量。2、各类绿地的环境卫生质量。3、养护队伍的管理和安全生产情况。4、养护台账资料及机械设备使用保养。
养护管理考核办法
为巩固开发区绿化建设成果,全面提高绿地养护管理整体水平,努力促进开发区绿化管护工作再上新台阶,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依据
开发区绿地考核验收的依据是《昆山市绿地养护管理暂行办法》、《江苏省城市园林绿化植物养护技术规定》及绿化管护合同中有关规定的条款。
二、考核内容
1、开发区绿地中的行道树、各类绿地、草花、景观设施等的养护质量。2、各类绿地的环境卫生质量。3、养护队伍的管理和安全生产情况。4、养护台账资料及机械设备使用保养。
三、养护单位管理要求
1、养护单位须建立健全每日巡视制度。项目经理每日巡视,发现并处理养护区域内出现的问题,做好每日巡视记录。如养护区域不出现异常情况每周三次向现场监理汇报巡视情况。
2、甲方和监理将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各养护单位项目经理出勤情况和每日巡视记录,如无人出勤或记录不完善,第一次将扣除养护费500元,第二次1000元,第三次2000元,并在相应的养护考核中扣分。
3、人员到位,统一着装。养护单位应自觉做好各项养护工作,养护人员及设备配足配齐。养护人员按照特级每人5000M2,一级每人7000M2,二级每人10000 M2,三级每人15000 M2,四级(林带)每人20000 M2的最低要求配置人员。甲方和监理方有权视工作需要要求养护单位临时性增加养护人员;所有养护单位必须配备洒水车、割灌机、割草机、水泵等相关设备,其中养护单位在每个标段必须配备5台割灌机,按绿地面积统计:洒水车:每30万平方米不少于1辆洒水车,每标段必须配备洒水车一辆水泵:特级养护,20000 M2不少于一台水泵;一级养护,25000 M2不少于一台水泵,二级养护,30000 M2不少于一台水泵;三级养护,35000 M2不少于一台水泵,四级(林带)养护,40000 M2不少于一台水泵。旱季、涝季酌情增加。割草机:特级养护,20000 M2不少于一台;一级养护,25000 M2不少于一台,二级养护,30000 M2不少于一台;三级养护,35000 M2不少于一台,四级(林带)养护,40000 M2不少于一台。生长旺期相应增加。如人员、机械设备不到位,先予以书面警告,仍达不到要求的,每少1人按100元/天处罚;机械数量不足目标值1/3的,每次处罚3000元、1/3(含)至2/3的,每次处罚2000元、2/3(含)至目标值的,每次处罚1000元.处罚后两天时间及时整改,第三天对整改结果进行跟踪,若未整改到位,在原有处罚金额的基础上,每次加重1000元的处罚。若养护人员、机械长期不到位导致养护工作不能有效开展,造成苗木缺损、景观被破坏等严重事故,甲方将终止其养护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施工单位承担。
为便于管理,要求养护单位养护人员工作时须穿戴印有明显公司标识的统一制服,如日常检查中发现养护人员未按统一着装的养护人员作缺勤处理。
4、养护单位应积极配合甲方和监理方的工作,服从甲方和监理的管理要求。如养护单位不能积极配合甲方及监理方的工作,不服从整改要求,先予以书面警告,仍达不到要求的,第一次扣养护费500元,第二次1000元,第三次2000元,若仍不整改将终止其养护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养护单位承担。工作中要发扬团结协作的作风,遇有重大活动、节日庆典、金秋经贸招商等特殊情况,甲方对所有管理人员进行调配,各养护单位应积极配合,如不配合的一次扣养护费1000元,二次2000元,以此类推。
承包方若不能及时或不能按标准完成承包范围内的养护工作,开发区绿化管理所有权安排第三方进行养护,所发生的费用,从承包方的月度养护费中扣除。养护期树木花草如有死亡,承包方必须按同规格的苗木及时补植。若未按规定补植,开发区绿化管理所有权安排第三方进行补植,所发生的费用加20%的管理费,从承包方全年费用中扣除。承包方养护期间,如未按协议进行养护或未经市园林局批准,进行项目分包、转包,开发区绿化管理所有权单方面终止协议,所有损失由承包方承担。
5、因养护单位疏于管理,养护工作不力,造成养护标段内苗木死亡、病虫害疫情暴发、景观被破坏等,开发区绿化管理所将视情况给予书面警告或1000至3000元不等的罚款,同时将缩小其养护面积,降低养护等级,直至终止养护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养护单位承担。
管护期间如发生重大事故或接到投诉,经核查属实扣除当月管护费50%。管护单位应配合甲方及时处理自身养护标段内数字城管监督指挥中心派遣的案件,未能在案件处理时效内处理的,甲方有权安排第三方处理,处理事件所发生的费用将根据案件处理实际发生的费用从每月养护费中扣除。在接待上级领导参观考察期间,若承包方的管护区域发生问题,每处每次扣5分。
6、为加强常规养护的管理和协调工作,甲方定于每个月底组织各养护单位、监理、区域负责人现场考核打分并公布考核成绩。各养护单位须认真、准时参加每次养护会议,如有无故迟到者,交罚现金500元(一次);无故缺席者,交罚现金1000元(一次),在甲方出具的处罚通知时限内未交清罚金的,将处以双倍罚金并从养护费中扣除。同时要求必须是养护单位负责人或是项目经理参加。日常例会如有不能参加,经向甲方请假后方可派代表参加,否则将按缺席处理。重大会议必须由公司负责人参加。
7、养护单位须认真保护所承担养护区域的绿地及绿化材料。如遇第三方开挖,应主动检查其开挖证明,并跟踪其开挖活动,避免绿化材料缺损;如开挖方无法出具有效的开挖证明,养护单位应及时制止其开挖行为并通知城管监察等单位,否则按养护单位不作为而造成的苗木缺损、死亡等一切后果由养护单位承担,并视情况给予扣分,扣除养护费1000至3000元,同时将缩小其养护面积,直至终止其养护合同,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施工单位承担。同时将严格禁止监守自盗行为,如若发生养护范围内私自苗木买卖现象或故意损坏现象,甲方一经核实将严格处罚,以苗木价值的五倍以上价格计算,同时扣除当年全部养护费用,立即终止合约并送相关的行政执法部门处置。
8、打药、施肥、移苗等事项必须提前一天通知甲方和监理,提交相关资料并建立相关的工作台帐作为考核的依据,否则发生的工程量不予计量。
9、承担养护的项目经理在养护期内须常驻昆山,每日巡视养护绿地,并保持通信畅通,有事外出须请假。否则,第一次扣除养护费500元(现金),第二次1000元,第三次2000元,三次以上甲方有权终止其养护合同。甲方代表或是养护监理工程师下发的通知单,要求回复的,须在规定的日期内回复,否则,第一次扣除养护费500元(现金),第二次1000元,第三次2000元,三次以上甲方有权终止其养护合同。
10、养护单位应确保养护绿地内及养护路段水体的环境卫生整洁,无废弃物和垃圾,无水草和白色垃圾等,安排专人定人定岗定时从事卫生保洁工作。如保洁不到位,导致绿地内垃圾较多影响景观的,并视情况给予扣分,扣除养护费1000至3000元。
11、养护单位应加强工作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安全生产。如果在日常生产活动中发现养护单位存在安全隐患,甲方和监理方有权要求停止生产活动进行整改。如有不服从整改要求的将依据第4条处理。同时养护单位应与开发区绿化管理所签定安全生产责任状,并为公司员工购买保险,并将复印件交由开发区绿化管理所备案,否则视为养护单位自动解约,造成的损失应由养护单位承担,另外道路边和绿化带内的窨井由于施工单位原因(原窨井无盖的,施工单位不承担责任;有盖而未盖好的,且在旁边的,由施工单位承担后果)未将窨井盖放回原位的,一经发现甲方将予以500元/个的经济处罚。
12、所有的申报材料必须用计算机打印,纸型用A4纸,使用甲方和监理方统一的格式,并要求在事件发生一周内上报,否则不予受理。所有的处罚单据将附在决算中一起送交财政审计部门审计。
四、考核办法
考核检查由开发区绿化管理所组织,按《昆山经济技术
开发区绿地管护百分考核细则》分项考核,考核采取百分制,每月考核汇总一次。考核结果作为承包经费发放及扣除的依据。主要采用以下方法考核:
1、采用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的办法,平时每日由开发区绿化管理所管理人员、监理人员到各承包绿地进行巡查,每月由绿化所分管领导、考核人员及养护单位相关人员按实际养护情况对照百分考核细则现场考核评分,与绿化所路段督查人员每天考核得分相结合。每月组织不少于两次养护区域现场的检查打分,出现问题及时上传下达,通知管护责任人进行限期整改并作为打分依据,每月月底进行定期考核,每三个月的考核总分除3得平均分,作为季度实得分,所得分数作为养护费的发放依据。
2、采取重点工作、重点地块必查和日常工作、一般地段抽查相结合的办法。既促进各责任人按质按量完成相关重点工作,又兼顾其他日常管护。
3、对考核中发现的问题通过现场打分、现场照相、现场指正等方式及时记录、打分。第二天形成一定的书面材料组织召开养护会议并公布考核成绩。
4、开发区绿化管理所根据每天、旬的台帐资料及现场检查打分资料,进行考核及排名,在开发区绿化管理所公示,并上报主管局里和财政部门,在全区通报。在对养护单位考核的同时,也将对甲方派驻工地代表和监理人员进行考核。
5、考核人员每日按实际养护情况对照百分考核细则进行打分。季度平均得分95分的,不奖不罚;低于95分,每低一分扣该季度养护费总额的2%;高于95分,每高一分奖该季度养护费的2%。对连续三个月得分低于90分或连续两个月得分低于85分或单月得分低于80分或考核连续3次排名最后两位的,开发区绿化管理所有权单方终止管护合同。
五、付款方法
根据考核得分,支付每季度养护费。
(考核细则附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