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均匀沉降问题
wangyong1041
2010年11月21日 09:3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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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建筑物出现不均匀沉降,那么其沉降值允许范围是多少,和建筑物长高又有什么关系?

如果建筑物出现不均匀沉降,那么其沉降值允许范围是多少,和建筑物长高又有什么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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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_wei001
2010年11月21日 11:38:36
2楼
沉降观测方案
一、工程概况
本工程为中南世纪城1.1期6、7、8#住宅楼,位于海门开发区,南临人民路,北靠丝绸北路。6、7#楼地上9层,8#楼地上11层地下1层,总建筑面积1.5万平方米。该建筑物为框架异型柱剪力墙结构体系标准层层高2.9m。
本工程为现浇钢筋混凝土框架剪力墙结构,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结构抗震等级:建筑物设计安全等级为二级,建筑抗震设防类别为丙类,管桩设计安全等级为二级,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丙级,本建筑物的结构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50年。基础型式采用人工挖孔墩,混凝土承台和联系梁。
二、施测的目的、任务及观测点的布置
建筑物沉降观测是用水准测量的方法,周期性地观测建筑物上的沉降观测点和水准基点之间的高差变化值。
工程建筑物从施工开始到竣工,以及建成运营后很长一段时间,沉降变形是不可避免的。如果变形在一定的限度之内属正常现象,但一旦超过某一限度,就会危及建筑物的安全。因此,在建筑物的施工和运营期间,都必须对建筑物进行安全监测,以便及时掌握变形情况,发现问题,采取措施,保证建筑物从施工开始到运营期间均安全有效。
沉降观测依据以下原则布设:(1)参照设计图纸;(2)建筑物的四角极大转角处;(3)高低层建筑物、纵横墙的交接处两侧;(4)建筑物沉降缝两侧、基础埋深相差悬殊处。根据以上原则并结合本工程的特点,共在一期多层区布置9个沉降观测点,具体点位详见沉降观测点平面布置图(附图)。
三、测量执行规范
1、《工程测量规范》(GB 50026-93)
2、《建筑变形测量规程》(JGJ/T 8-97)
四、测量的内容、方法和精度要求
A、水准基准点和工作基点的布设和测定
基准点是沉降观测的基本控制,拟在场地外适当位置设置3~4个水准基准点,并准确测定其高程。多层建筑物的沉降观测,采用DS2水准仪,用普通水准测量的方法进行。工作基点用作直接测定观测点的起始点或终点,选择适当位置布置工作基点,与基准点一起布设成水准环线,按要求进行联测。
B、观测方法
观测时先后视水准基点,接着依次前视各沉降观测点,最后再次后视该水准基点,两次后视读数之差不应超过±1mm。另外,沉降观测的水准路线(从一个水准基点到另一个水准基点)应为闭合水准路线。
C、沉降观测点的布设和观测
沉降观测点在建筑物施工过程中由我方埋设好,标志的埋设位置应避开如雨水管、窗台线、暖气片、暖水管、电气开关等有碍设标与观测的障碍物,埋设于±0.0以上约0.3m的位置。本次共布设9个沉降观测点(详见沉降观测平面布置图)。沉降观测点与工作基点、基准点构成沉降监测网,按二等水准测量的要求进行测量。
各次沉降观测是整个工作的主体,建筑物施工到各个时期的沉降变形量就在这一环节中反映出来,为保证测量的准确性,观测之前对所使用仪器按规范要求进行检验校正,观测按照采用相同的观测路线、使用同一仪器和水准尺、固定观测人员、在基本相同的环境和条件下工作的要求进行观测,精度严格遵行规范要求。
五、沉降观测的周期
1、建筑物施工阶段的观测:
在建筑物一层浇注完后,埋设好沉降观测标,并进行初次观测。之后每上两层荷载观测一次直至主体封顶,填充墙完成后观测一次,楼层按12层计,共7次。
2、建筑物使用阶段的观测:
建筑物竣工后半年每隔2~3个月观测一次,以后每隔4~6个月观测一次,直至建筑物沉降稳定,预计共观测3次。
当建筑物出现下沉、上浮,不均匀沉降比较严重,或裂缝发展迅速,应每日或数日连续观测。
3、建筑物沉降稳定标准
地基变形沉降的稳定标准应由沉降量~时间关系曲线判定。《建筑变形测量规程》(JGJ/T8-97)中指出,一般工程若沉降速率小于0.01~0.04mm/d,可认为建筑物已经进入稳定阶段,具体取值宜根据各地区地基土的压缩性确定。本工程取值为0.04mm/d。
六、 使用的仪器和人员组成
使用的仪器:本次沉降观测使用DS2型水准仪,测量精度达±2mm/km,精确读数至1mm,估读至0.5mm。水准尺使用南京顺风5M宽面铝合金塔尺(最小刻度1MM)。
人员组成:成立沉降观测组,成员包括负责人一人,观测人员一人。
对测量水准仪进行定期检验,加强日常维护、使用和保管,有检查记录,使用仪器时,测量员不得离开仪器,将仪器置于仪器柜内,仪器柜必须干燥、无尘土,经常擦拭保养仪器。
七、 沉降观测的成果整理
(1)整理原始记录 每次观测结束后,应检查记录的数据和计算是否正确,精度是否合格,然后,调整高差闭合差,推算出各沉降观测点的高程,并填入“沉降观测记录”中(表11-2)。
(2)计算沉降量 计算内容和方法如下:
1)计算各沉降观测点的本期沉降量:
沉降观测点的本期沉降量=本次观测所得的实测标高-上次观测所得的实测标高
2)计算总沉降量:
总沉降量=本期沉降量+上次本期沉降量
将计算出的沉降观测点本期沉降量、总沉降量和观测日期等记入“沉降观测记录”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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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ong3723
2010年11月21日 17:26:28
3楼
现在已出新的测量规范和建筑变形规范,在规范上已经有明确的计算式。楼主下载一个,照算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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