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博士好!最近做一个办公大厦高度90米,甲方对无梁楼盖较感兴趣,但是设计单位对结构体系问题提出异议。认为:此种结构形式为板柱结构,已经超过抗规限值。通过查询有关资料,有了一点认识。密肋楼盖-剪力墙就是板柱-剪力墙结构,新的抗震规范把适用高度大幅增加,说明对其研究富有成果。“预应力砼结构抗震设计规程”(GJ140-2004)规定了板柱-框架结构最大适用高度6度不大于22米,7度不大于18米。这样,我做的4层车间就没有障碍了(日照7度)。
最近做一个办公大厦高度90米,甲方对无梁楼盖较感兴趣,但是设计单位对结构体系问题提出异议。认为:此种结构形式为板柱结构,已经超过抗规限值。通过查询有关资料,有了一点认识。密肋楼盖-剪力墙就是板柱-剪力墙结构,新的抗震规范把适用高度大幅增加,说明对其研究富有成果。“预应力砼结构抗震设计规程”(GJ140-2004)规定了板柱-框架结构最大适用高度6度不大于22米,7度不大于18米。这样,我做的4层车间就没有障碍了(日照7度)。
新抗规条文解释6.1.1说:框架-核心筒结构中,带有部分仅承受竖向荷载的无梁楼盖时,不作为表6.1.1的板柱-抗震墙体系对待。我的问题是:1、“部分”一词如何理解?30%以下楼层使用是否可以? 2、无梁楼盖中的板是可以传递水平力的,并且比较常规板柱中的板而言刚度增加极多。换句话说,如该部分无梁楼盖仅让它承受竖向荷载,那么水平荷载又让哪些构件承受?加明梁?
有人说:空心板是按照密肋板设计,考虑了板的空间作用,有限元剖分的弹性板。可以理解,但是在规范中找不到位置。
希望得到博士指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