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第4.2.6条 配电装置的长度大于6m时,其柜(屏)后通道应设两个出口,低压配电装置两个出口间的距离超过15m时,尚应增加出口。”只是说明要设出口,但出口宽度多少,规范没有说。应该是多少?0.8、1.0米?有何依据?请高手指点。[ 本帖最后由 jk_duan 于 2011-1-26 09:45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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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第4.2.6条 配电装置的长度大于6m时,其柜(屏)后通道应设两个出口,低压配电装置两个出口间的距离超过15m时,尚应增加出口。”只是说明要设出口,但出口宽度多少,规范没有说。应该是多少?0.8、1.0米?有何依据?请高手指点。[ 本帖最后由 jk_duan 于 2011-1-26 09:45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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