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高层要不要做喷淋?
lilining
lilining Lv.2
2006年04月13日 15:27:40
只看楼主

每层只有270平方米的二类(公共建筑)高层要不要做喷淋?一共是8层,天面高28米!一到3层是商场,每层500平方米,四到8层是招待所,每层才270平方米!按照05高规:7.6.3 二类高层公共建筑的下列部位应设自动喷水灭火系统:7.6.3.1 公共活动用房;7.6.3.2 走道、办公室和旅馆的客房;7.6.3.3 自动扶梯底部;7.6.3.4 可燃物品库房。条文解释:7.6.3、7.6.4 这两条是对原条文的修改。

每层只有270平方米的二类(公共建筑)高层要不要做喷淋?一共是8层,天面高28米!一到3层是商场,每层500平方米,四到8层是招待所,每层才270平方米!按照05高规:
7.6.3 二类高层公共建筑的下列部位应设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7.6.3.1 公共活动用房;
7.6.3.2 走道、办公室和旅馆的客房;
7.6.3.3 自动扶梯底部;
7.6.3.4 可燃物品库房。
条文解释:
7.6.3、7.6.4 这两条是对原条文的修改。
为了贯彻建筑防火以人为本的指导思想,加强人员密集场所初期火灾的早期控火能力,借鉴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本次修订适当增加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设置场所。
一、据调查,有的二类高层公共建筑,其裙房及部分主体高层建筑,设有大小不等的展览厅、营业厅等,但没有设自动喷水系统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只有消火栓系统,不利于消防安全保护,故作了7.6.3条规定。
二、根据国内有些二类高层建筑公共活动用房安装自动喷水系统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实践,效果较为明显,故参考一些工程实际做法和国外规范,规定此类公共用房均应设自动喷水系统。
三、地下室一旦发生火灾,疏散和扑救难度大,故应设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四、由于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人员密集,火灾危险性较大,为有效扑救初起火灾,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所以做此规定。
五、公共活动用房主要指下列场所:
1.商业楼、展览楼、财贸金融楼、综合楼、商住楼的商业部分、电信楼、邮政楼等建筑的营业厅、会议室、办公室、展览厅与走道;
2.教学楼、办公楼、科研楼等建筑可燃物较多且经常有人停留的场所;
3.旅馆、医院、图书馆、老年建筑、幼儿园;
4.可燃物品库房。
这么小建筑,请教高手我做,还是不做喷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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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ibo
2006年04月13日 15:59:36
2楼
应该给下面三层商场作上。上面住宅不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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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lining
2006年04月13日 16:07:04
3楼


哦,那你的依据是什么呢?还是凭着你的经验?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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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jw
2006年04月13日 16:37:36
4楼
应该做喷淋,根据规范全楼都要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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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ao
2006年04月13日 16:59:38
5楼
招待所应该套旅馆,不能算住宅.应该全楼做喷淋的.

虽然体量小,但建筑类别并不低,还是按规范做吧.不是有那么一句话嘛:麻雀虽小,五脏俱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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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lining
2006年04月13日 17:05:22
6楼
我就是怕做了会被甲方骂死,不做又怕消防局那里过不了!郁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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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ao
2006年04月13日 17:35:41
7楼
谁骂你就让谁去搞掂消防局啊.
做设计不能太迁就甲方,该坚持的就得坚持.除非有依据,否则最后吃亏的是你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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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ilorcwx
2006年04月13日 17:46:23
8楼
全部要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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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h-wangjun
2006年04月13日 18:33:39
9楼

让甲方去骂做方案的人,如果是甲方自己要求这样做的,甲方骂自己好了,这种建筑本来就是性价比很差的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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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ibo
2006年04月13日 19:38:56
10楼

支持!
我二楼写帖子的时候看差了,以为上面住宅呢,嘿嘿,原来是招待所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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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lining
2006年04月14日 08:36:09
11楼
这样的高层要不要做喷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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