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做一个河道的定线调整时碰到这么一个问题。有一段河现状河宽300~450m,规划河宽550m,现状河宽这么窄的原因是因为当地政府(水利局)已经批掉允许部分建筑占用河道,致使河道减小,规划做在用地批复之后。由于该地方缺乏土地,拆迁安置较难,要我们院出个岸线调整报告。 在具体做的过程中,计算了以下几种工况:1、现状;2规划堤线原始地貌(即将批复出让的填高的地段还原至原始地面高程);3、堤线调整(相比原规划堤线移动很多,基本为现状建筑边界);4堤线调整并中间一段高滩林地疏浚,用来补偿减小的过水面积。
我在做一个河道的定线调整时碰到这么一个问题。有一段河现状河宽300~450m,规划河宽550m,现状河宽这么窄的原因是因为当地政府(水利局)已经批掉允许部分建筑占用河道,致使河道减小,规划做在用地批复之后。由于该地方缺乏土地,拆迁安置较难,要我们院出个岸线调整报告。
在具体做的过程中,计算了以下几种工况:1、现状;2规划堤线原始地貌(即将批复出让的填高的地段还原至原始地面高程);3、堤线调整(相比原规划堤线移动很多,基本为现状建筑边界);4堤线调整并中间一段高滩林地疏浚,用来补偿减小的过水面积。
在经过审查后专家组建议用工况2与工况4对比,结果算出来两者水位差较大(这个是应该的),怕拿出去审批不通过,我们头要求我调整数据,让水位差在可以接收的范围内。明知不合理,还要去调,心里真是纠结啊。
2楼
设计部门不要沦为领导瞎指挥的帮凶!!!
回复
3楼
行政压力难以抵抗,领导无法,只好服从行政压力,这是很多地方屡见不鲜的事,我们这也常出现类似状况,设计人员真不好做人。。。
回复
4楼
原则问题还是要坚持。专家组通不过,那他总有个意见吧,就按专家组意见修改总可以的。
回复
5楼
不予调整,谁能调整让谁签字...
回复
7楼
上面好多兄弟正义感很强啊!
殊不知,人在江湖,身不由已。
你不改,很好。这个项目你就不要做了,换个人来做,你不做照样有人做,而且项目设计费你还要不要?就算你们单位全是牛人,全部顶牛不做,那人家业主换个单位不是一样做,下次人家还会找你们单位做设计吗?你这叫影响单位业务发展,破坏单位发展目标实现。
而且,碰上有些领导,下次天天给你小鞋穿,你想升职?想拿大项目?没门,喝西北风去吧。
谁都想坚持原则,但谁想过坚持原则为什么就这么难?还不是背后那点利益的驱使。
所有,对坚持原则的人我很敬重,但对于坚持不了原则的人我也理解。
我个人认为,只要不会出现像溃坝、决口、倒塌等危及人的生命安全或重大安全事故之类的原则,该通融就通融一下吧,这不是一个人的道德和原则问题,实际上是一个社会环境的问题,个人在此是无能为力的(你不做有人做,你们公司不做别的公司会做,你不做就会没工作,你们单位不做就没有业务)。作为一个成熟的男人,永远不要脱离实际去讲求道德。
回复
8楼
弄虚作假只能管当时,要想长期生存,诚信是必须的。
另一方面,如果在设计防洪标准内出现安全事故,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
回复
9楼
我想问:
1、提供的数据成果报告是否提交院领导和总工办审核。
2、接到的设计任务书是否是院里正规下达的。
3、如果是按原方案,正式上报。需修改由院里和总工办下达数据调整通知。调整数据应该由上面正式下文,设计人员无权擅自修改。
回复
11楼
设计人员是没有权利调整数据的,个人认为应该有一份总工的书面数据调整通知才对。
楼主遇上这样的事儿,是够纠结的,不过现实工作中有很多事是这样的,辛辛苦苦做出来的数据反映了事实,往往却左右不了现实。
回复
12楼
谢谢楼主!学习一下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