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11年注册环保工程师资格考试专业考试课程培训班的通知 2011-04-07 环宣中心发[2011] 17号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对环保专业工程设计人员的管理,保证环保工程质量,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人民财产安全,人事部、建设部和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现为环境保护部)联合颁布了《注册环保工程师制度暂行规定》(国人部发[2005]56号),规定对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实行职业准入制度,纳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统一规划。环境保护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培训管理工作的通知(环办[2006]44号)中明确规定“委托总局宣教中心主办注册环保工程师的考前培训”。为满足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及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系统地了解和掌握《勘察设计注册环保工程师资格考试专业考试大纲》中规定的考试科目内容,我中心定于2011年举办一期注册环保工程师资格考试专业考试课程培训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11-04-07
环宣中心发[2011] 17号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对环保专业工程设计人员的管理,保证环保工程质量,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人民财产安全,人事部、建设部和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现为环境保护部)联合颁布了《注册环保工程师制度暂行规定》(国人部发[2005]56号),规定对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实行职业准入制度,纳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统一规划。环境保护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培训管理工作的通知(环办[2006]44号)中明确规定“委托总局宣教中心主办注册环保工程师的考前培训”。为满足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及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系统地了解和掌握《勘察设计注册环保工程师资格考试专业考试大纲》中规定的考试科目内容,我中心定于2011年举办一期注册环保工程师资格考试专业考试课程培训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及相关业务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培训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1年7月12日下午2:00开始报到
2011年7月13日—7月21日上课
地点:兰溪宾馆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育慧南路1号(详见附件1)
电话:010-84638189
三、培训内容
培训内容为专业考试课程,包括:环境法规与标准、水污染防治工程技术、污水处理与再生利用工程实践、大气污染防治工程技术、大气污染防治工程实践、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技术、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实践、物理污染控制工程技术、物理污染控制工程实践。
四、培训教材
《注册环保工程师专业考试复习教材》,培训班可代为购买,全套为四册,有需要的学员请在报名表中注明。
五、培训师资
聘请具有丰富工程设计和教学实践经验、并能准确把握注册环保工程师考试动态和方向的权威专家和教授授课。
六、报名方法
请将 “报名表”(见附件2)传真或发电子邮件至我中心。
联系人:刘旻、鲍自然
电话:010-84633413/84665103
传真: 84665103
报名表格发送至Email: huanbaogcs@126.com
宣教中心网址: www.chinaeol.net
报名截止日期:2011年6月30日
附件:1、兰溪宾馆交通图
2、注册环保工程师资格考试专业考试课程培训班报名表
环境保护部宣传教育中心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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