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企业在安徽芜湖新建一工业厂房,一路10KV高压进线,因项目分三期完工,所以计划先后上两台1250KVA 10/0.4变压器(型号相同)并列运行,但当地电力设计院图纸说明“两台变压器不并列运行,因此在分段柜与两台低压总柜间设电气连锁,当1#低压总柜或2#低压总柜任何一台断开时,联络柜才能合上,当1#低压总柜和2#低压总柜都合上时,联络柜不能合上”,双方沟通时设计院回复是从供电可靠性和安全性考虑。有两个问题:1为什么两台变压器不能并列运行,其实按照并联后2台变压器的额定电流近似等于载流量来选择母线截面;按照2台变压器并联后的短路电流来校验母线的动热稳定。母线大小必须满足动热稳定的要求,无非短路电流加倍,对断路器分断能力要求高,现在的电器件都没问题啊,我们公司自95年就是三台1600KVA并列运行到现在,很正常啊,当地供电部门也没不允许,芜湖怎么就不能并列运行啊,有什么规范要求吗?
有两个问题:1为什么两台变压器不能并列运行,其实按照并联后2台变压器的额定电流近似等于载流量来选择母线截面;按照2台变压器并联后的短路电流来校验母线的动热稳定。母线大小必须满足动热稳定的要求,无非短路电流加倍,对断路器分断能力要求高,现在的电器件都没问题啊,我们公司自95年就是三台1600KVA并列运行到现在,很正常啊,当地供电部门也没不允许,芜湖怎么就不能并列运行啊,有什么规范要求吗?
2低压柜中间加了联络柜,必须加电气连锁三柜合二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