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建设厅发布的地方标准《黑龙江省居住建筑节能65%设计标准》强制条文: 5.1.5居住建筑的集中采暖系统,必须具备热量计量和住户分户热量分摊的条件:设计时应设置楼前热量计量和分户热量分摊装置。 5.2.10锅炉房和热力站的一/二次水总管上,必须设置计量总供热量的热量表。集中采暖建筑物的热力入口处,必须设置计量建筑物采暖耗热量的热量表。 我们开发的楼盘,每栋楼都有热计量表,各户分户还有热计量表,恳请给位师长给予指教:每栋楼是否用安装热计量表?
5.1.5居住建筑的集中采暖系统,必须具备热量计量和住户分户热量分摊的条件:设计时应设置楼前热量计量和分户热量分摊装置。
5.2.10锅炉房和热力站的一/二次水总管上,必须设置计量总供热量的热量表。集中采暖建筑物的热力入口处,必须设置计量建筑物采暖耗热量的热量表。
我们开发的楼盘,每栋楼都有热计量表,各户分户还有热计量表,恳请给位师长给予指教:每栋楼是否用安装热计量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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