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有一个跨年度的工程,从2005年9月到2006年9月施工,一年的时间,但是从2006年起,工程所在地的工程资料管理出现了新的要求,甲方和监理,包括当地的档案馆都要求按新的资料规程作,如果是这样的话,2005年的资料就都得重新作了,我记得相关方有规定的?
现在有一个跨年度的工程,从2005年9月到2006年9月施工,一年的时间,但是从2006年起,工程所在地的工程资料管理出现了新的要求,甲方和监理,包括当地的档案馆都要求按新的资料规程作,如果是这样的话,2005年的资料就都得重新作了,我记得相关方有规定的?
2楼
应该按原资料整理,只是编目等可以按照新的执行。
再协商一下,实在不行就重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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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资料内容改过来就成假资料了,档案馆主要是管资料装订和编目格式,内容方面他不管。所以内容不用调整,只要按新的要求编目装订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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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应该不需要重新做的,按照你说的推理得出:只有2006年开工的工地才要新资料,你的工地做老资料肯定不会有问题,我们苏州也遇到过这样的情况。不过你最好打电话到档案馆问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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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三楼的观点是正确的,不需要重新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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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楼
一个工程要统一要求的话你就必须重做了,其实是重新抄写,主要是涉及签字的比较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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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楼
不需要重做,只是最后整体验评按新的来就行了。资料重改了说得通吗,人家问你新规范没出来你怎么就按它的标准做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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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楼
个人觉得资料应该与工程开工时的要求进行,不能跟着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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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楼
应该不 需要重做,因为你是从2005年开始施工的,应该按2005你施工前提出的要求进行整理资料.我是怎么认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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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楼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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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楼
只要你按照当地质量监督站的规定去做,就没有问题。
一般地区都是由质量监督站搞这些事情的,表格也在他们那里买。
按照资料汇编的内容去做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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