痛苦的很,工程进展到尾声,进度款也付的差不多了,施工单位的老板们把主要力量都投入到别的工程去了,自己也闪的不见踪影。劳力问题,质量问题,进度问题,安全问题,文明施工问题都同时困扰着工地。我的工地进展缓慢,几乎停滞。一大堆扯皮的问题也没有人解决了。失去了经济约束,我们甲方如何管理施工单位呢?
痛苦的很,工程进展到尾声,进度款也付的差不多了,施工单位的老板们把主要力量都投入到别的工程去了,自己也闪的不见踪影。劳力问题,质量问题,进度问题,安全问题,文明施工问题都同时困扰着工地。我的工地进展缓慢,几乎停滞。一大堆扯皮的问题也没有人解决了。失去了经济约束,我们甲方如何管理施工单位呢?
52楼
这年头哪有你们这么笨,只有施工方少拿的那有工程没有完成钱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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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楼
根据签定的合同,找施工队的领导谈话,实在不没有效果,向法律进行求助。
不相信没人能治他的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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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楼
工作都是干出来的,经验问题,值得你学习,兄弟下次肯定不会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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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楼
能制约施工单位的合法手段就是合同,制订合同时具体条款一定要写清楚,特别是一些看似小的细节.工程款的支付得明确,一般来说工程未竣工时应该还有30%左右的工程款的,不存在你说的情况啊,工期也是制约施工单位的重要手段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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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楼
一句话 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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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楼
怎么这么笨的啊 不都是先交一部分钱 工程全部完工之后再交剩余的钱的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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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楼
工程合同签订的时候不是有10%的履约保证金吗?不是还有质量保修金吗?不能按期,保质完成不是还可以反索赔吗?你这甲方当的有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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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楼
这种现象在中小型公司比较常见,比较同意十九楼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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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楼
你所说的情况根本不会再我们公司出现,施工单位从头到尾都再管我们要钱,我看着他们很可怜啊,就是到最后他们更小心。交工也不会全给他们钱的,合同更苛刻,他们还想蹦达,开玩笑.看来是你们单位不行,制度不健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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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楼
同意哥们的意见.
签合同时应该明确:进度款的付法和进度款付至工程总价的比率.
现在搞工程,进度款都是按审核进度的比例来拔付的,比如80%或者85%,等付至工程总价的70%,75%啊就应先停止拔付了.还有在最后一期申报进度时可以先想办法压一压,这个时候应该趁时间让施工方全力配合工作,把剩余的工作收尾完.还有这么多款项,他应该会配合的,如果不配合的话再找人来完善,也还有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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