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近日做了一个商场的空调通风设计,建筑标高是22.5m,共5层,每层建筑面积在4000平方左右。我在做设计的时候做了强排烟的设计(参照一些同行的设计以及自己以前做过的工地)。现在领导说,做消防验收的专业人士的说法,标高在24m以下的建筑不用做强排。请教各位大虾,是不是标高在24m以下的商用或民用建筑就不用做强排?
小弟近日做了一个商场的空调通风设计,建筑标高是22.5m,共5层,每层建筑面积在4000平方左右。我在做设计的时候做了强排烟的设计(参照一些同行的设计以及自己以前做过的工地)。现在领导说,做消防验收的专业人士的说法,标高在24m以下的建筑不用做强排。请教各位大虾,是不是标高在24m以下的商用或民用建筑就不用做强排?
2楼
作为消防来说,每层分了2个区,四周没有自然排烟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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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按照规范执行,你领导可能考虑造价,没有自然排肯定是要做排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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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能够参考的除了《高规》和《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之外,还有其他规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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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上边没有条纹说要做防排烟
但是《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修改讨论稿上有规定防排眼
但是现在还没有发布
所以是不用做的
规范的总则就有应用范围的
先看用什么规范
再看条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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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楼
好象是有前提条件的,一般我们都设计进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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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楼
我看过一本防火设计规程,里面讲到商场是要做排烟的,但没有说是多少米标高之内可以不做。我记得那本是上海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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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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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楼
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民用建筑防排烟技术规程
排烟设计
4.1 一般规定
4.1.1 下列部位应设排烟系统:
1 公共建筑的中庭;
2 高层建筑和地下建筑的办公室(局部管理用房除外)、走道;
3 设有集中式空气调节系统旅馆的走道;
4 商场、餐厅、公共娱乐场所等人员集中且可燃物较多的活动场所;
5 汽车库;
6 舞台、演播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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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楼
上海的规程的规定包括所有建筑,和建筑物高度无关。一般这类情况看当地消防部门的规定,上海规程只能用于上海,最多上海周边地区会参考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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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楼
1.有消防批文的,按批文去做;
2.按现行消防规范,可以不设机械排烟,但按“设计技术措施”和将要实行的“低规”,则要设机械排烟;
3.建议还是设机械排烟稳妥,即使现在不设,也要先把风井等考虑好,以后的改造肯定要加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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