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如计算柱单边面积49 我应该配10根25 但是实际柱只能放得下8跟25 我角部各并一根 这时的实际配筋面积是49吗?还是43.3(6*491+2*491*1.41=4330)呢? 算配筋率时候我是用4900算呢 还是用6*491+2*491*1.41=4330算? 规范没说明白 规范原文:混凝土规范4.2.7 构件中的钢筋可采用并筋的配置形式。直径28mm及以下的钢筋并筋数量不应超过3根;直径32mm的钢筋并筋数量宜为2根;直径36mm及以上的钢筋不应采用并筋。并筋应按单根等效钢筋进行计算,等效钢筋的等效直径应按截面面积相等的原则换算确定。
算配筋率时候我是用4900算呢 还是用6*491+2*491*1.41=4330算?
规范没说明白 规范原文:
混凝土规范4.2.7 构件中的钢筋可采用并筋的配置形式。直径28mm及以下的钢筋并筋数量不应超过3根;直径32mm的钢筋并筋数量宜为2根;直径36mm及以上的钢筋不应采用并筋。并筋应按单根等效钢筋进行计算,等效钢筋的等效直径应按截面面积相等的原则换算确定。
其中并没有提及配筋率及强度计算时是否等效.而且规范配筋率一节也没关于并筋的计算原则,故本人初步认为,对于强度计算和配筋率时,仍应按上述的4900钢筋面积计算.
不知各路高手有何见解? 请出示官方条文,或者图审意见条文. 毕竟做结构得有依据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