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6年我市建筑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资格笔试的通知各有关单位:根据深圳市人事局、深圳市规划局《关于建筑工程专业系列实行以考代评和考评结合评价方式改革试点的通知》(深人发[2006]27号文),现就2006年我市建筑工程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实行以考代评和考评结合中笔试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关于2006年我市建筑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资格笔试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深圳市人事局、深圳市规划局《关于建筑工程专业系列实行以考代评和考评结合评价方式改革试点的通知》(深人发[2006]27号文),现就2006年我市建筑工程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实行以考代评和考评结合中笔试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楼
一、报考条件
(一)报考建筑工程初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
本市户籍或非深圳户籍、但与我市企事业单位已签订聘约,并在我市从事建筑相关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以暂住证或人才居住证为准)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以下学历、资历条件之一的(资历计算时间截止到2006年8月31日),可参加建筑工程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1.中专毕业,从事建筑相关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
2.大专毕业,从事建筑相关专业技术工作3年以上;
3.本科毕业,从事建筑相关专业技术工作1年以上;
4.硕士研究生毕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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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二)报考建筑工程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
本市户籍或非深圳户籍、但与我市企事业单位已签订聘约,并在我市从事建筑相关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以暂住证或人才居住证为准)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以下学历、资历条件之一的(资历计算时间截止到2006年8月31日),可参加建筑工程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1.中专毕业,从事建筑相关专业技术工作15年以上者,或取得助理级资格后,从事建筑相关专业技术工作8年以上。
2.大学专科毕业,取得助理级资格后,从事建筑相关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未取得助理级资格的,从事建筑相关专业技术工作8年以上;
3.大学本科毕业,取得助理级资格后,从事建筑相关专业技术工作3年以上;未取得助理级资格的,从事建筑相关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
4.研究生班毕业或取得双学士学位,取得助理级资格后,从事建筑相关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未取得助理级资格的,从事建筑相关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
5.硕士学位获得者,从事建筑相关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或获得硕士学位前后从事建筑相关专业技术工作累计3年以上;
6.博士学位获得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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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二、报名
2006年建筑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资格笔试实行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均须通过“网上报名”、“报名确认”和“网上打印准考证”三个步骤完成报名手续。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2006年7月21日9:00至27日17:00(24小时开通)。
2、网上报名程序:登录深圳市考试指导中心网址:http://www.testcenter.gov.cn→点击“网上报名”栏目→选择《2006年建筑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资格笔试》→根据提示完成“在线填表”→点击“打印报名表”→用A4纸从网上打印一份《2006建筑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资格笔试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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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二)报名确认
1、报名确认时间:2006年7月24日至28日(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2、报名确认地点:深圳市考试指导中心报名大厅。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振华路100号深纺大厦C座2楼东。
3、报名确认手续:
持网上打印好的《报名表》(须贴好照片、已交所在单位审核盖章、报考者本人签名)→到报名确认地点领取职称评审费用缴款通知单→前往深圳发展银行缴纳职称评审费用→返回报名确认地点提交《报名表》、深圳发展银行开具的财政统一收款收据→报名完成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1、打印时间:2006年7月31日9:00至8月4日17:00(24小时开通)。
2、打印程序:登录深圳市考试指导中心网址:http://www.testcenter.gov.cn→点击“打印准考证”栏目→选择《2006年建筑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资格笔试》→根据提示打印准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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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楼
三、考试
(一)考试时间:2006年8月5日(具体时间详见准考证)
(二)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三)考试科目:
分为结构、建材、城市规划、道桥、建筑设计、测绘、岩土、预决算、给排水、电气、暖通、燃气、施工专业。
考试大纲已在深圳市人事局网站(http://www.rsj.sz.gov.cn,下同)和深圳市考试指导中心网站(http://www.testcenter.gov.cn,下同)上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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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楼
四、成绩公布
(一)成绩公布时间:2006年8月7日下午17:00
(二)成绩公布方式:
登录深圳市人事局网站或深圳市考试指导中心网站查询。
五、合格证发放
考试合格者可于2006年8月8日起(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周六日不办公),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前往深圳市考试指导中心审核发证窗口领取考试合格证书。
六、其他事项
(一)在考生报名时由考试中心代建筑工程专业评委会收取评审费用,本次笔试不另收考试费。评审费具体标准为:中级250元/人,初级120元/人。
(二)报考人员须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不符合报考条件而参加考试的,考试成绩作废,费用不予退还。
(三)具体考务工作由市考试指导中心组织。
(四)有关政策可向市人事局或市规划局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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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楼
注意:
2006年建筑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资格笔试实行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均须通过“网上报名”、“报名确认”和“网上打印准考证”三个步骤完成报名手续。
网上报名时间:2006年7月21日9:00至27日17:00(24小时开通)。
报名确认时间:2006年7月24日至28日(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网上打印准考证 打印时间:2006年7月31日9:00至8月4日17:00(24小时开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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