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以下两个食品生产厂房(如月饼等),请问是否必须设置喷淋系统? 1.综合食品车间:防火等级为二级,火灾危险性为丙类,单层,建筑面积约6150平米,柱顶高8米,分为四个防火分区(最大分区面积约4300平米),车间两端分别有面积不大于850平米的原料库,用防火墙和中间主车间分开; 2.标准车间:防火等级为二级,火灾危险性为丙类,单层,建筑面积约2920平米,柱顶高8米,分为两个防火分区(最大分区面积约2600平米)。
有以下两个食品生产厂房(如月饼等),请问是否必须设置喷淋系统?
1.综合食品车间:防火等级为二级,火灾危险性为丙类,单层,建筑面积约6150平米,柱顶高8米,分为四个防火分区(最大分区面积约4300平米),车间两端分别有面积不大于850平米的原料库,用防火墙和中间主车间分开;
2.标准车间:防火等级为二级,火灾危险性为丙类,单层,建筑面积约2920平米,柱顶高8米,分为两个防火分区(最大分区面积约2600平米)。
如果以上条件已经达到设置喷淋要求,请问建筑专业如何调整才能不上喷淋系统(业主及其不愿意上喷淋,说浪费钱)?
13楼
1、根据《建规》3.3.1条可知:丙类二级的单层厂房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为8000m2,故不是必须分区。2、《建规》8.5.1可知:应设置自动灭火系统的是高层丙类厂房和建筑面积大于500m2的丙类地下厂房,你举例的厂房不是此类,故根据规范可不设(食品厂房且最大净空高度不大于8m,不是不能设自动喷水的厂房)。3、如甲方或当地消防部门要求设置自动喷水系统,可参照《喷规》要求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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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楼
听各位前辈、同行这么一说,我就可以大胆的不设了喷淋系统了,之前自己也认为是可以不设的,但就是心里有点虚拿不准,这里谢过各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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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楼
你要求建筑专业改变厂房用途,写成别的东西,不燃烧的。甲方自己改变厂房性质就与你无关了,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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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楼
建规8.5.1没规定这个需要上喷淋,除非你厂房是地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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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楼
一般超过5000平方都得做喷淋吧,不过这个还得看下当地消防局的意见!
我们这边消防局一般规定超5000平方都是得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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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楼
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8.5.1条 “除不宜用水保护或灭火者以及本规范另有规定者外........”这个另有规定如何理解?《喷规》算不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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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楼
说的很好,就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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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楼
设不设 看《建规》 必须设时 保护面积和喷淋强度看《喷规》
规范的取舍确实很考功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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