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做的一个项目,是某大学的教学楼,共四层,20米高,六度区。按《建筑抗震设防分类标准》,明确说了教育建筑中的幼儿园、小学中学的教学用房和学生宿舍食堂等,为重点设防类,也就是乙类。条文说明中也解释了这么做的原因是为了对未成年人的保护。所以由相关规范,该大学教学楼不属于此类,应为标准设防,也就是丙类,抗震等级应为四级。 图审机构的人却认为这是乙类,说是教育建筑人流密集。此外,还根据一个中国地震局发的文件,叫中震防发2009-49号文件《关于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确定原则的通知》,说是应该按七度区0.10g考虑,并且因为是乙类,还要提高一级,抗震等级应为二级。这个文件,我也看了,其中也很明确教育建筑是指幼儿园、小学中学的教学用房和学生宿舍食堂等,显然大学教学楼也不属于此类。
最近做的一个项目,是某大学的教学楼,共四层,20米高,六度区。按《建筑抗震设防分类标准》,明确说了教育建筑中的幼儿园、小学中学的教学用房和学生宿舍食堂等,为重点设防类,也就是乙类。条文说明中也解释了这么做的原因是为了对未成年人的保护。所以由相关规范,该大学教学楼不属于此类,应为标准设防,也就是丙类,抗震等级应为四级。
图审机构的人却认为这是乙类,说是教育建筑人流密集。此外,还根据一个中国地震局发的文件,叫中震防发2009-49号文件《关于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确定原则的通知》,说是应该按七度区0.10g考虑,并且因为是乙类,还要提高一级,抗震等级应为二级。这个文件,我也看了,其中也很明确教育建筑是指幼儿园、小学中学的教学用房和学生宿舍食堂等,显然大学教学楼也不属于此类。
个人反复看了这些相关条文,还是坚持自己的意见,抗震等级应为四级。愿与各位讨论。
2楼
实在不行去沟通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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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我们这边的理解是教育建筑有可能会作为地震时的临时避难场所。所以一般会按提高一级,重点设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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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1 严格按建筑抗震设防分类标准,不是乙类建筑,请认真沟通,当地建设主管部门可解释,不行问规范组,我是审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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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地震局发的2009-49号文,住建部早就给拒绝了!你可以让审图机构参见建标函(2009)50号。如果审图机构非让你执行地震局的,你可以让审图机构提供给你地震局自己编制的建筑设计规范,高层建筑设计规范等等,一共是30本。这个项目就不按住建部的规范设计了。
如果地震局拿不出来,也可以指定国外规范。
你这个事件可以称为典型的外行领导内行。地方行政机构,不管分属一律不负责任的下发。不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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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楼
学校建筑只要抗震措施提高以及,烈度不变,地震局文件是参照文件,审图机构可以灵活运用。你这个项目,只要抗震等级采用三级,PKPM计算中选择抗震构造措施提高一级进行计算,就符合抗震设防分类标准的要求了,计算也是安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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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楼
1.楼主理解的是非常正确的!
2.规范是国家法规类文件,其法律效应远高于地震局发的文件,且中震防发2009-49号文件明显属于外行人编写的,根本无法执行.
3.地震时的临时避难场所是由当地政府确定的,与是否是教育建筑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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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楼
楼主的理解是对的
首先大学教育建筑 不需要重点设防类
其次 中震发那个文件 那根本不是设计的规范 不能指导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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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楼
幸好这次图审的还算是比较年轻,以前也是我单位的同事,还比较好沟通,这个问题算是解决了。要是碰上那种十几年没做过设计就只会对着规范机械生搬硬套的老图审人员,估计就够呛了。谢谢各位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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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楼
学习啦!之前也是有些不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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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楼
很好,解决了我的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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