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消防局关于发布《小型商业用房防火设计技术规定》的通知中,关于独立建造的建筑体积超过5000立方的小型商业用房,符合下列条件,可不设室内水灭火系统: 1.建筑贴临建造,每幢建筑的总体积不超过5000立方; 2.建筑之间采用防火墙分隔,防火墙两侧的门或窗间距不小于2m; 3.商业用房的进深不超过15m。Q: 1.建筑贴邻建造,何谓“贴邻”?一般住宅区内有几栋商铺(2~3层)构成小区的商业部分,每两栋商铺之间都有4m左右的道路间隔,这算不算相互贴临呢。
1.建筑贴临建造,每幢建筑的总体积不超过5000立方;
2.建筑之间采用防火墙分隔,防火墙两侧的门或窗间距不小于2m;
3.商业用房的进深不超过15m。
Q:
1.建筑贴邻建造,何谓“贴邻”?一般住宅区内有几栋商铺(2~3层)构成小区的商业部分,每两栋商铺之间都有4m左右的道路间隔,这算不算相互贴临呢。
2.这三个条件是要同时满足才可不设,还是只要满足其中一条就可不设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