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规2011,3.5.2条2款:对结构底部嵌固层,该比值不宜小于1.5;5.3.7条,侧向刚度比不宜大于2; 考虑到两条文计算侧向刚度有区别(3.5.2条2款考虑了层高修正):仅上层高层高为嵌固层层高1.33倍时,两个条文一致。其他情形,两条文规定不同。
高规2011,3.5.2条2款:对结构底部嵌固层,该比值不宜小于1.5;5.3.7条,侧向刚度比不宜大于2; 考虑到两条文计算侧向刚度有区别(3.5.2条2款考虑了层高修正):仅上层高层高为嵌固层层高1.33倍时,两个条文一致。其他情形,两条文规定不同。
22楼
理解了,受教了,谢谢大家的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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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楼
画个图给你看看:
┏━━━━━━━┓
┃ 刚度=1.0 ┃
┣━━━━━━━┫
┃ 刚度≥1.5 ┃与地震力有关
━╋━━━━━━━╋━地下室顶板 嵌固
┃ 刚度≥3.0 ┃ 仅与竖向构件截面积和标号有关
━┻━━━━━━━┻━地下室底板 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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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motan 于 2012-5-10 11:59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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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楼
两条的用途就不一样没什么冲突的,条文5.3.7是判断嵌固端,条文3.5.2是结构满足条件后参数是否合理,取的是交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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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楼
顶7楼和9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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