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大家一个问题:路灯接地采用TN-S系统后,但是每个路灯又单独用接地极接地,请问,这样有什么危害?请大家帮我分析分析一下吧!路灯单独接地不就是TT系统吗?然后又采用了TN_S系统,有在书本上看到有写着:在同一个供电系统中,不能同时采用TN_S系统和TT系统。在采用TT系统保护的设备发生碰壳,接地电流经接地电阻Rd和R0形成回路。如Id较小,保护装置未能动作,这将使N线的电位升高为Un=IeRN。采用TN系统保护的设备金属外壳因而都带上了电压Un,接触这些设备的人就会有触电的危险。这个是书上的原话。可能是我没能理解透,有朋友帮我分析一下吗?
请教大家一个问题:路灯接地采用TN-S系统后,但是每个路灯又单独用接地极接地,请问,这样有什么危害?请大家帮我分析分析一下吧!路灯单独接地不就是TT系统吗?然后又采用了TN_S系统,有在书本上看到有写着:在同一个供电系统中,不能同时采用TN_S系统和TT系统。在采用TT系统保护的设备发生碰壳,接地电流经接地电阻Rd和R0形成回路。如Id较小,保护装置未能动作,这将使N线的电位升高为Un=IeRN。采用TN系统保护的设备金属外壳因而都带上了电压Un,接触这些设备的人就会有触电的危险。这个是书上的原话。可能是我没能理解透,有朋友帮我分析一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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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yxy13774791149 于 2011-11-29 10:12 编辑 ]
2楼
在线等高人出现!大家帮帮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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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那么多人浏览,怎么没人回复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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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这个没有什么危害吧 规范不就那样要求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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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这是个很普通的做法啊,有什么问题?
各自按TN-S,TT系统的要求设置好保护电器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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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楼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2008 第10.9.3
3.,安装于室外的景观照明中距建筑物外墙20m以内的设施,应与室内系统的接地形式一致(TN),距建筑物外墙大于20m采用TT接地形式。
4 室外分支线应装设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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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楼
这样做更保险,赞同!这种做法相当于PE线的重复接地(PE-路灯金属导电外壳-大地)。按照《低压配电设计规范》4.4.6的要求,Z*I
关于路灯的配电系统,采用TN-S的好呢,还是TT的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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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楼
这样应该是保证漏电不跳闸,同时保证了安全吧!愿高手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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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楼
学期了,期待能人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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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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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楼
其实是TNS,不过是PE线重复接地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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