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规6.1.2 注:1 建筑场地为Ⅰ类时,除6度外应允许按表内降低一度所对应的抗震等级采取抗震构造措施,但相应的计算要求不应降低;而内力调整不属于抗震构造措施,如果按这条执行内力调整也要降低的,比如说1级降到2级,内力调整肯定是要变化的,是不是比较矛盾呀
注:1 建筑场地为Ⅰ类时,除6度外应允许按表内降低一度所对应的抗震等级采取抗震构造措施,但相应的计算要求不应降低;
而内力调整不属于抗震构造措施,如果按这条执行内力调整也要降低的,比如说1级降到2级,内力调整肯定是要变化的,是不是比较矛盾呀
抗规6.1.2 注:1 建筑场地为Ⅰ类时,除6度外应允许按表内降低一度所对应的抗震等级采取抗震构造措施,但相应的计算要求不应降低;而内力调整不属于抗震构造措施,如果按这条执行内力调整也要降低的,比如说1级降到2级,内力调整肯定是要变化的,是不是比较矛盾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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