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读了新版GB50057-2010防雷规范对危险分区比较困惑,现有几种理解不知道哪个对,请高手指点.一.现在的分区20.21.22替代了原有分区10.11,新版防雷爆炸分区与火灾分区是平行的,(雷电对于火灾环境危害程度小),没有爆炸火灾危险环境的说法,旧版防雷的解释P84有此说法,分为0.1.2.10.11.21.22.23八区(后三个是火灾环境分区,见GB50058-92)二更加细划了,增加了三个分区,分为爆炸气体(0.1.2).爆炸性粉尘(10.11).可燃性粉尘(20.21.22)和火灾分区(21.22.23)。那可燃性与火灾分区代号重复了,如何避免;10,11区防雷如何做啊。
一.现在的分区20.21.22替代了原有分区10.11,新版防雷爆炸分区与火灾分区是平行的,(雷电对于火灾环境危害程度小),没有爆炸火灾危险环境的说法,旧版防雷的解释P84有此说法,分为0.1.2.10.11.21.22.23八区(后三个是火灾环境分区,见GB50058-92)
二更加细划了,增加了三个分区,分为爆炸气体(0.1.2).爆炸性粉尘(10.11).可燃性粉尘(20.21.22)和火灾分区(21.22.23)。那可燃性与火灾分区代号重复了,如何避免;10,11区防雷如何做啊。
三爆炸火灾危险环境分区依然有效,分区代号将有变化。看那个规范(GB12476.3-2007除外)
今年防雷规范刚实施,非常重要,请高手指点,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