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高规原文: 9.2.2 抗震设计时,核心筒墙体设计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底部加强部位主要墙体的水平和竖向分布钢筋的配筋率均不宜小于0.30%; 2 底部加强部位约束边缘构件沿墙肢的长度宜取墙肢截面高度的1/4,约束边缘构件范围内应主要采用箍筋; 3 底部加强部位以上宜按本规程7.2.15条的规定设置约束边缘构件。 疑问: 第2款、第3款,个人理解应该是和新抗规协调的对核心筒角部边缘构件的构造要求,但是条文未明确。
附高规原文:
9.2.2 抗震设计时,核心筒墙体设计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底部加强部位主要墙体的水平和竖向分布钢筋的配筋率均不宜小于0.30%;
2 底部加强部位约束边缘构件沿墙肢的长度宜取墙肢截面高度的1/4,约束边缘构件范围内应主要采用箍筋;
3 底部加强部位以上宜按本规程7.2.15条的规定设置约束边缘构件。
1 底部加强部位主要墙体的水平和竖向分布钢筋的配筋率均不宜小于0.30%;
2 底部加强部位约束边缘构件沿墙肢的长度宜取墙肢截面高度的1/4,约束边缘构件范围内应主要采用箍筋;
3 底部加强部位以上宜按本规程7.2.15条的规定设置约束边缘构件。
疑问:
第2款、第3款,个人理解应该是和新抗规协调的对核心筒角部边缘构件的构造要求,但是条文未明确。
1、第2款:按规范理解,所有边缘构件沿墙肢的长度都按1/4设计?
2、第3款:核心筒在非底部加强区全部设置约束边缘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