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6.2.3条规定:“消防控制室内严禁与其无关的电气线路及管路穿过。”但我看过很多图纸上都是把消防控制室和安防监控室、综合布线设备间合用一个房间,这样做难道不违背6.2.3条吗?消防控制室能不能和安防监控室、综合布线设备间合用一个房间?请高手指点!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6.2.3条规定:“消防控制室内严禁与其无关的电气线路及管路穿过。”但我看过很多图纸上都是把消防控制室和安防监控室、综合布线设备间合用一个房间,这样做难道不违背6.2.3条吗?消防控制室能不能和安防监控室、综合布线设备间合用一个房间?请高手指点!
2楼
一起等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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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消防控制室和安防监控室、综合布线设备间合用一个房间 后改名叫消防值班室,绕过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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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谢谢两位高人的指点!明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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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和安防可以在一起(严格来说也不行,但是现在都这么作)
其他的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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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楼
和安防的可以一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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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楼
严格按规范就是不行,但实际上消防审图及审图公司的对待这个问题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因条文说明上给的理由是:大工程线路多,检修困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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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楼
我刚刚被一审图的提到这个问题:我是把区域报警控制器和配电柜放在一个值班室内了,说这样做不行。但是我以前做的都是这样的,从来没有被提过
怎么解决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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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楼
实际上多数是将这些设备放在一个机房内。主要是因为值班人员是同一套人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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