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住房城乡建设厅(建委、规委),福建省公务员局: 根据2011年度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资格考试数据统计分析,现将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 基础考试各专业基础考试合格标准均为132分(试卷满分为240分)。 二、专业考试(一)注册结构工程师(含一级、二级)专业考试合格标准均为48分(试卷满分80分)。(二)注册工程师(除一级、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专业考试合格标准见下表:
根据2011年度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资格考试数据统计分析,现将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 基础考试
各专业基础考试合格标准均为132分(试卷满分为240分)。
二、专业考试
(一)注册结构工程师(含一级、二级)专业考试合格标准均为48分(试卷满分80分)。
(二)注册工程师(除一级、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专业考试合格标准见下表:
序号
名称
专业考试
专业知识
专业案例合格
合格
标准
试卷
满分
合格
标准
试卷
满分
1
注册公用
设备工程师
暖通空调
120分
均为
200分
60分
均为
100分
给水排水
120分
60分
动力
120分
60分
2
注册电气
工程师
发输变电
120分
60分
供配电
120分
60分
3
注册化工工程师
120分
60分
4
注册环保工程师
120分
60分
5
注册土木工程师
岩土
120分
60分
港口与航道
120分
60分
水利水电工程
水利水电工程规划
120分
60分
水工结构
120分
60分
水利水电工程地质
120分
60分
水利水电工程移民
120分
60分
水利水电工程水土保持
120分
60分
三、请各地按照上述合格标准对考试人员成绩进行复核,并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核对相关数据,确认无误后,按附表要求逐项填写,于3月1日前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备案,备案数据作为发放本专业资格证书的依据。
四、请按照有关文件精神,及时向社会公布考试合格标准,并抓紧做好资格证书发放等考试后期的各项工作。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二○一二年二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