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土方工程、02地基与基础工程、03地下防水工程、04混凝土结构工程、05钢结构工程、06砌筑工程、07地面与楼面工程、08门窗工程、09装饰工程、10屋面工程、11采暖与卫生设备安装工程、12电气动力部分、13建筑电气照明安装工程、14通风空调工程、15电梯安装工程、16消防设备安装。一、人工挖土1 范 围 本工艺标准适用于一般工业及民用建筑物、构筑物的基坑(槽)和管沟等人工挖土。2 施工准备
01土方工程、02地基与基础工程、03地下防水工程、04混凝土结构工程、05钢结构工程、06砌筑工程、07地面与楼面工程、08门窗工程、09装饰工程、10屋面工程、11采暖与卫生设备安装工程、12电气动力部分、13建筑电气照明安装工程、14通风空调工程、15电梯安装工程、16消防设备安装。
一、人工挖土
1 范 围
本工艺标准适用于一般工业及民用建筑物、构筑物的基坑(槽)和管沟等人工挖土。
2 施工准备
2.1 主要机具:尖、平头铁锹、手锤、手推车、梯子、铁镐、撬棍、钢尺、坡度尺、小线或20号铅丝等。
2.2 作业条件:
2.2.1 土方开挖前,应摸清地下管线等障碍物,并应根据施工方案的要求,将施工区域内的地上、地下障碍物清除和处理完毕。
2.2.2 建筑物或构筑物的位置或场地的定位控制线(桩),标准水平桩及基槽的灰线尺寸,必须经过检验合格,并办完预检手续。
2.2.3 场地表面要清理平整,做好排水坡度,在施工区域内,要挖临时性排水沟。
2.2.4 夜间施工时,应合理安排工序,防止错挖或超挖。施工场地应根据需要安装照明设施,在危险地段应设置明显标志。
2.2.5 开挖低于地下水位的基坑(槽)、管沟时,应根据当地工程地质资料,采取措施降低地下水位,一般要降至低于开挖底面的50cm,然后再开挖。
2.2.6 熟悉图纸,做好技术交底。
3 操作工艺
3.1 工艺流程:
确定开挖的顺序和坡度 → 沿灰线切出槽边轮廓线 → 分层开挖 → 修整槽边 → 清底
3.2 坡度的确定:
3.2.1 在天然湿度的土中,开挖基坑(槽)和管沟时,当挖土深度不超过下列数值的规定,可不放坡,不加支撑。
3.2.1.1 密实、中密的砂土和碎石类土(充填物为砂土)一1.0m;
3.2.1.2 硬塑、可塑的粘质粉土及粉质粘土一1.25m;
3.2.1.3 硬塑、可塑的粘土和碎石类土(充填物为粘性土)一1.5m;
3.2.1.4 坚硬的粘土一2.0m。
3.2.2 超过上述规定深度,在5m以内时,当土具有天然湿度,构造均匀,水文地质条件好,且无地下水,不加支撑的基坑(槽)和管沟,必须放坡。边坡最陡坡度应符合表1-1的规定。
3.3 根据基础和土质以及现场出土等条件,要合理确定开挖顺序,然后再分段分层平均开挖。
各类土的边坡坡度 表1-1
边 坡 坡 度 (高∶宽)
坡顶无荷载 坡质有静载 坡顶有动载
1 中密的砂土 1∶1.00 1∶1.25 1∶1.50
2 中密的碎石类土 (充填物为砂土) 1∶0.75 1∶1.00 1∶1.25
3 硬塑的轻亚粘土 1∶0.67 1∶0.75 1∶1.00
4 中密的碎石类土 (充填物为粘性土) 1∶0.50 1∶0.67 1∶0.75
5 硬塑的亚粘土、粘土 1∶0.33 1∶0.50 1∶0.67
6 老黄土 1∶0.10 1∶0.25 1∶0.33
7 软土 (经井点降水后) 1∶1.00 — —
3.3.1 开挖各种浅基础,如不放坡时,应先沿灰线直边切出槽边的轮廓线。
3.3.2 开挖各种槽坑:
3.3.2.1 浅条形基础。一般粘性土可自上而下分层开挖,每层深度以60cm为宜,从开挖端都逆向倒退按踏步型挖掘。碎石类土先用镐翻松,正向挖掘,每层深度,视翻土厚度而定,每层应清底和出土,然后逐步挖掘。
3.3.2.2 浅管沟。与浅的条形基础开挖基本相同,仅沟帮不切直修平。标高按龙门板上平往下返出沟底尺寸,当挖土接近设计标高时,再从两端龙门板下面的沟底标高上返50cm为基准点,拉小线用尺检查沟底标高,最后修整沟底。
3.3.2.3 开挖放坡的坑(槽)和管沟时,应先按施工方案规定的坡度,粗略开挖,再分层按坡度要求做出坡度线,每隔3rn左右做出一条,以此线为准进行铲坡。深管沟挖土时,应在沟帮中间留出宽度80cm左右的倒土台。
3.3.2.4 开挖大面积线基坑时,沿坑三面同时开挖,挖出的土方装入手推车或翻斗车,由未开挖的一面运至弃土地点。
3.4 开挖基坑(槽)或管沟,当接近地下水位时,应先完成标高最低处的挖方,以便在该处集中排水。开挖后,在挖到距槽底50cm以内时,测量放线人员应配合抄出距槽底50cm平线;自每条槽端部20cm处每隔2~3m,在槽帮上钉水平标高小木橛。在挖至接近槽底标高时,用尺或事先量好的50cm标准尺杆,随时以小木橛上平,校核槽底标高。最后由两端轴线(中心线)引桩拉通线,检查距槽边尺寸,确定槽宽标准,据此修整槽帮,最后清除槽底土方,修底铲平。
3.5 基坑(槽)管沟的直立帮和坡度,在开挖过程和敞露期间应防止塌方,必要时应加以保护。
在开挖槽边弃土时,应保证边坡和直立帮的稳定。当土质良好时,抛于槽边的土方(或材料)应距槽(沟)边缘0.8m以外,高度不宜超过l.5m。在柱基周围、墙基或围墙一侧,不得堆土过高。
3.6 开挖基坑(槽)的土方,在场地有条件堆放时,一定留足回填需用的好土,多余的土方应一次运至弃土处,避免二次搬运。
3.7 土方开挖一般不宜在雨季进行。否则工作面不宜过大。应分段、逐片的分期完成。
雨季开挖基坑(槽)或管沟时,应注意边坡稳定。必要时可适当放缓边坡或设置支撑。同时应在坑(槽)外侧围以土堤或开挖水沟,防止地面水流入。施工时,应加强对边坡、支撑、土堤等的检查。
3.8 土方开挖不宜在冬期施工。如必须在冬期施工时,其施工方法应按冬施方案进行。
采用防止冻结法开挖土方时,可在冻结前用保温材料覆盖或将表层土翻耕耙松,其翻耕深度应根据当地气候条件确定,一般不小于0.3m。
开挖基坑(槽)或管沟时,必须防止基础下的基土遭受冻结。如基坑(槽)开挖完毕后,有较长的停歇时间,应在基底标高以上预留适当厚度的松土,或用其他保温材料覆盖,地基不得受冻。如遇开挖土方引起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地基和基础暴露时,应采用防冻措施,以防产生冻结破坏。
4 质量标准
4.1 保证项目:
4.1.1 柱基、基坑、基槽和管沟基底的土质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并严禁扰动。
4.2 允许偏差项目,见表1-2。
基坑、管沟外形尺寸允许偏差值 表1-2
项次 项 目 允许偏差 (mm) 检 验 方 法
1
2
3 标高
长度、宽度
边坡偏陡 +0 -50
-0
不允许 用水准仪检查
用经纬仪、拉线和尺量检查
观察或用坡度尺检查
5 成品保护
5.1 对定位标准桩、轴线引桩、标准水准点、龙门板等,挖运土时不得碰撞,也不得坐在龙门板上休息。并应经常测量和校核其平面位置、水平标高和边坡坡度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定位标准桩和标准水准点,也应定期复测检查是否正确。
5.2 土方开挖时,应防止邻近已有建筑物或构筑物、道路、管线等发生下沉或变形。必要时,与设计单位或建设单位协商采取防护措施,并在施工中进行沉降和位移观测。
5.3 施工中如发现有文物或古墓等,应妥善保护,并应立即报请当地有关部门处理后,方可继续施工。如发现有测量用的永久性标桩或地质、地震部门设置的长期观测点等,应加以保护。在敷设地上或地下管道、电缆的地段进行土方施工时,应事先取得有关管理部门的书面同意,施工中应采取措施,以防损坏管线。
6 应注意的质量问题
6.1 基底超挖:开挖基坑(槽)或管沟均不得超过基底标高。如个别地方超挖时,其处理方法应取得设计单位的同意,不得私自处理。
6.2 软土地区桩基挖土应防止桩基位移:在密集群桩上开挖基坑时,应在打桩完成后,间隔一段时间,再对称挖土;在密集桩附近开挖基坑(槽)时,应事先确定防桩基位移的措施。
6.3 基底未保护:基坑(槽)开挖后应尽量减少对基上的扰动。如基础不能及时施工时,可在基底标高以上留出0.3m厚土层,待做基础时再挖掉。
6.4 施工顺序不合理;土方开挖宜先从低处进行,分层分段依次开挖,形成一定坡度,以利排水。
6.5 开挖尺寸不足:基坑(槽)或管沟底部的开挖宽度,除结构宽度外,应根据施工需要增加工作面宽度。如排水设施、支撑结构所需的宽度,在开挖前均应考虑。
6.6 基坑(槽)或管沟边坡不直不平,基底不平:应加强检查,随挖随修,并要认真验收。
7 质量记录
本工艺标准应具备以下质量记录:
7.1 工程地质勘察报告。
7.2 工程定位测量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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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弟第一次发贴,多多指点!
2楼
二机械挖土
1 范围
本工艺标准适用于工业和民用建筑物、构筑物的大型基坑(槽)、管沟以及大面积平整场地等机械挖土。
2 施工准备
2.1 主要机具:
2.1.1 挖土机械有:挖土机、推土机、铲运机、自卸汽车等。
2.1.2 一般机具有:铁锹(尖、平头两种)、手推车、小白线或20号铅丝和钢卷尺以及坡度尺等。
2.2 作业条件:
2.2.1 土方开挖前,应根据施工方案的要求,将施工区域内的地下、地上障碍物清除和处理完毕。
2.2.2 建筑物或构筑物的位置或场地的定位控制线(桩)、标准水平桩及开槽的灰线尺寸,必须经过检验合格;并办完预检手续。
2.2.3 夜间施工时,应有足够的照明设施;在危险地段应设置明显标志,并要合理安排开挖顺序,防止错挖或超挖。
2.2.4 开挖有地下水位的基坑槽、管沟时,应根据当地工程地质资料,采取措施降低地下水位。一般要降至开挖面以下0.5m,然后才能开挖。
2.2.5 施工机械进入现场所经过的道路、桥梁和卸车设施等,应事先经过检查,必要时要进行加固或加宽等准备工作。
2.2.6 选择土方机械,应根据施工区域的地形与作业条件、土的类别与厚度、总工程量和工期综合考虑,以能发挥施工机械的效率来确定,编好施工方案。
2.2.7 施工区域运行路线的布置,应根据作业区域工程的大小、机械性能、运距和地形起伏等情况加以确定。
2.2.8 在机械施工无法作业的部位和修整边坡坡度、清理槽底等,均应配备人工进行。
2.2.9 熟悉图纸,做好技术交底。
3 操作工艺
3.1 工艺流程:
确定开挖的顺序和坡度 → 分段分层平均下挖 → 修边和清底
3.2 坡度的确定:
3.2.1 在天然湿度的土中,开挖基础坑(槽)、管沟时,当挖土深度不超过下列数值规定时,可不放坡,不加支撑。
3.2.1.1 密实、中密的砂土和碎石类土(充填物为砂土)一1.0rn。
3.2.1.2 硬塑、可塑的粘质粉土及粉质粘土一1.25m。
3.2.1.3 硬塑、可塑的粘土和碎石类土(充填物为粘性土)—1.5m。
3.2.1.4 坚硬性粘土一2.0m。
3.2.2 超过上述规定深度,在5m以内时,当土具有天然湿度、构造均匀、水文地质条件好,且无地下水,不加支撑的基坑(槽)和管沟,必须放坡。边坡最陡坡度应符合表l-3的规定。
各类土的边坡坡度 表1-3
边 坡 坡 度 (高∶宽)
坡顶无荷载 坡顶有静载 坡顶有动载
1 中密的砂土 1∶1.00 1∶1.25 1∶1.50
2 中密的碎石类土 (充填物为砂土) 1∶0.75 1∶1.00 1∶1.25
3 硬塑的轻亚粘土 1∶0.67 1∶0.75 1∶1.00
4 中密的碎石类土 (充填物为粘性土) 1∶0.50 1∶0.67 1∶0.75
5 硬塑的亚粘土、粘土 1∶0.33 1∶0.50 1∶0.67
6 老黄土 1∶0.10 1∶0.25 1∶0.33
7 软土 (经井点降水后) 1∶1.00 — —
注:当有成熟经验时,可不受本表限制。
3.2.3 使用时间较长的临时性挖方边坡坡度,应根据工程地质和边坡高度,结合当地同类土体的稳定坡度值确定。如地质条件好,土(岩)质较均匀,高度在10m以内的临时性挖方边坡坡度应按表1-4确定:
各类土的挖方边坡坡度 表1-4
项次 土 的 类 别 边坡坡度 (高∶宽)
1 砂土 (不包括细砂、粉砂) 1∶1.25~1∶1.15
坚 硬 1∶0.75~1∶1.00
硬 塑 1∶1.0~1∶1.25
充填坚硬、硬塑性粘土 1∶0.5~1∶1.00
充填砂土 1∶1.00~1∶1.50
注:当有成熟经验时,可不受本表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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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3.2.4 挖方经过不同类别土(岩)层或深度超过10m时,其边坡可做成折线形或台阶形。
3.2.5 城市挖方因邻近建筑物限制,而采用护坡桩时,可以不放坡,但要有护坡桩的施工方案。
3.3 开挖基坑(槽)或管沟时,应合理确定开挖顺序、路线及开挖深度。
3.3.1 采用推土机开挖大型基坑(槽)时,一般应从两端或顶端开始(纵向)推土,把土推向中部或顶端,暂时堆积,然后再横向将土推离基坑(槽)的两侧。
3.3.2 采用铲运机开挖大型基坑(槽)时,应纵向分行、分层按照坡度线向下铲挖,但每层的中心线地段应比两边稍高一些,以防积水。
3.3.3 采用反铲、拉铲挖土机开挖基坑(槽)或管沟时,其施工方法有两种;
3.3.3.1 端头挖土法:挖土机从基坑(槽)或管沟的端头以倒退行驶的方法进行开挖。自卸汽车配置在挖土机的两侧装运土。
3.3.3.2 侧向挖土法:挖土机一面沿着基坑(槽)或管沟的一侧移动,自卸汽车在另一侧装运土。
3.3.4 挖土机沿挖方边缘移动时,机械距离边坡上缘的宽度不得小于基坑(槽)或管沟深度的1/2。如挖土深度超过5m时,应按专业性施工方案来确定。
3.4 土方开挖宜从上到下分层分段依次进行。随时作成一定坡势,以利泄水。
3.4.l 在开挖过程中,应随时检查槽壁和边坡的状态。深度大于1.5m时,根据土质变化情况,应做好基坑(槽)或管沟的支撑准备,以防坍陷。
3.4.2 开挖基坑(槽)和管沟,不得挖至设计标高以下,如不能准确地挖至设计基底标高时,可在设计标高以上暂留一层土不挖,以便在抄平后,由人工挖出。
暂留土层:一般铲运机、推土机挖土时,为20cm左右;挖土机用反铲、正铲和拉铲挖土时,为30cm左右为宜。
3.4.3 在机械施工挖不到的土方,应配合人工随时进行挖掘,并用手推车把土运到机械挖到的地方,以便及时用机械挖走。
3.5 修帮和清底。在距槽底设计标高50cm槽帮处,抄出水平线,钉上小木撅,然后用人工将暂留土层挖走。同时由两端轴线(中心线)引桩拉通线(用小线或铅丝),检查距槽边尺寸,确定槽宽标准,以此修整槽边。最后清除槽底土方。
3.5.1 槽底修理铲平后,进行质量检查验收。
3.5.2 开挖基坑(槽)的土方,在场地有条件堆放时,一定留足回填需用的好土;多余的土方,应一次运走,避免二次搬运。
3.6 雨、冬期施工:
3.6.1 土方开挖一般不宜在雨季进行,否则工作面不宜过大,应逐段、逐片分期完成。
3.6.2 雨期施工在开挖基坑(槽)或管沟时,应注意边坡稳定。必要时可适当放缓边坡坡度,或设置支撑。同时应在坑(槽)外侧围以土堤或开挖水沟,防止地面水流入。经常对边坡、支撑、土堤进行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
3.6.3 土方开挖不宜在冬期施工。如必须在冬期施工时,其施工方法应按冬施方案进行。
3.6.4 采用防止冻结法开挖土方时,可在冻结以前,用保温材料覆盖或将表层土翻耕耙松,其翻耕深度应根据当地气温条件确定。一般不小于30cm。
3.6.5 开挖基坑(槽)或管沟时,必须防止基础下基土受冻。应在基底标高以上预留适当厚度的松土。或用其他保温材料覆盖。如遇开挖土方引起邻近建筑物或构筑物的地基和基础暴露时,应采取防冻措施,以防产生冻结破坏。
4 质量标准
4.1 保证项目:
4.1.1 柱基、基坑、基槽、管沟和场地的基土土质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并严禁扰动。
4.2 允许偏差项目,见表l-5。
土方工程的挖方和场地平整允许偏差值
序号 项 目 允许偏差 (mm) 检 验 方 法
2
3 表面标高
长度、宽度
边坡偏陡 +0 -50
-0
不允许 用水准仪检查
用经纬仪、拉线和尺量检查
观察或用坡度尺检查
表1-5
5 成品保护
5.1 对定位标准桩、轴线引桩、标准水准点、龙门板等,挖运土时不得撞碰、也不得在龙门板上休息。并应经常测量和校核其平面位置、水平标高和边坡坡度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定位标准桩和标准水准点也应定期复测和检查是否正确。
5.2 土方开挖时,应防止邻近建筑物或构筑物,道路、管线等发生下沉和变形。必要时应与设计单位或建设单位协商,采取防护措施,并在施工中进行沉降或位移观测。
5.3 施工中如发现有文物或古墓等,应妥善保护,并应及时报请当地有关部门处理,方可继续施工。如发现有测量用的永久性标桩或地质、地震部门设置的长期观测点等,应加以保护。在敷设有地上或地下管线、电缆的地段进行土方施工时,应事先取得有关管理部门的书面同意,施工中应采取措施,以防止损坏管线,造成严重事故。
6 应注意的质量问题
6.l 基底超挖:开挖基坑(槽)管沟不得超过基底标高。如个别地方超挖时,其处理方法应取得设计单位的同意,不得私自处理。
6.2 基底未保护:基坑(槽)开挖后应尽量减少对基土的扰动。如遇基础不能及时施工时,可在基底标高以上预留30cm土层不挖,待做基础时再挖。
6.3 施工顺序不合理:应严格按施工方案规定的施工顺序进行土方开挖施工,应注意宜先从低处开挖,分层、分段依次进行,形成一定坡度,以利排水。
6.4 施工机械下沉:施工时必须了解土质和地下水位情况。推土机、铲运机一般需要在地下水位0.5m以上推铲土;挖土机一般需要在地下水位0.8m以上挖土,以防机械自重下沉。正铲挖土机挖方的台阶高度,不得超过最大挖掘高度的1.2倍。
6.5 开挖尺寸不足,边坡过陡:基坑(槽)或管沟底部的开挖宽度和坡度,除应考虑结构尺寸要求外,应根据施工需要增加工作面宽度,如排水设施、支撑结构等所需的宽度。
6.6 雨季施工时,基槽、坑底应预留30cm土层,在打混凝土垫层前再挖至设计标高。
7 质量记录
本工艺标准应具备以下质量记录:
7.1 工程地质勘察报告。
工程定位测量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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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三、基土钎探
1 范围
本工艺标准适用于建筑物或构筑物的基础、坑(槽)底基土质量钎探检查。
2 施工准备
2.1 材料及主要机具
2.1.1 砂:一般中砂。
2.1.2 主要机具:
2.1.2.1 人工打钎:一般钢钎,用直径φ22~25mm的钢筋制成,钎头呈60°尖锥形状,钎长1.8~2.0m;8~10磅大锤。
2.2.2.2 机械打钎:轻便触探器(北京地区规定必用)。
2.2.2.3 其他:麻绳或铅丝、梯子(凳子)、手推车、撬棍(拔钢钎用)和钢卷尺等。
2.2 作业条件:
2.2.1 基土已挖至基坑(槽)底设计标高,表面应平整,轴线及坑(槽)宽、长均符合设计图纸要求。
2.2.2 根据设计图纸绘制钎探孔位平面布置图。如设计无特殊规定时,可按表l-6执行。
2.2.3 夜间施工时,应有足够的照明设施,并要合理地安排钎探顺序,防止错打或漏打。
2.2.4 钎杆上预先划好30cm横线。
3 操作工艺
3.1 工艺流程:
放钎点线 → 就位打钎 拔钎 灌砂
↓ ↓
记录锤击数 检查孔深
3.2 按钎探孔位置平面布置图放线;孔位钉上小木桩或洒上白灰点。
3.3 就位打钎
3.3.1 人工打钎:将钎尖对准孔位,一人扶正钢钎,一人站在操作凳子上,用大锤打钢钎的顶端;锤举高度一般为50~70crn,将钎垂直打入土层中。
3.3.2 机械打钎:将触探杆尖对准孔位,再把穿心锤会在钎杆上,扶正钎杆,拉起穿心锤,使其自由下落,锤距为50cm,把触探杆垂直打入土层中。
3.4 记录锤击数。钎杆每打入土层30cm时,记录一吹锤击数。钎探深度如设计无规定时,一般按表l-6执行。
3.5 拔钎:用麻绳或铅丝将钎杆绑好,留出活套,套内插入撬棍或铁管,利用杠杆原理,将钎拔出。每拔出一段将绳套往下移一段,依此类推,直至完全拔出为止。
3.6 移位:将钎杆或触探器搬到下一孔位,以便继续打钎。
3.7 灌砂:打完的钎孔,经过质量检查人员和有关工长检查孔深与记录无误后,即可进行灌砂。灌砂时,每填入30cm左右可用木棍或钢筋棒捣实一次。灌砂有两种形式,一种是每孔打完或几孔打完后及时灌砂;另一种是每天打完后,统一灌砂一次。
钎探孔排列方式 表1-6
槽宽
(cm) 间距
(m) 深度
(m)
小于80
中心一排
1.5
1.5
80~200
两排错开
1.5
1.5
大于200
梅花型
1.5
2.0
柱基
梅花型
1.5~2.0
1.5,并
不浅于
短边
3.8 整理记录:按钎孔顺序编号,将锤击数填入统一表格内。字迹要清楚,再经过打钎人员和技术员签字后归档。
3.9 冬、雨期施工:
3.9.1 基土受雨后,不得进行钎探。
3.9.2 基土在冬季钎探时,每打几孔后及时掀盖保温材料一次,不得大面积掀盖,以免基土受冻。
4 质量标准
4.1 保证项目:
钎探深度必须符合要求,锤击数记录准确,不得作假。
4.2 基本项目
4.2.1 钎位基本准确,探孔不得遗漏。
4.2.2 钎孔灌砂应密实。
5 成品保护
5.1 钎探完成后,应作好标记,保护好钎孔,未经质量检查人员和有关工长复验,不得堵塞或灌砂。
6 应注意的质量问题
6.1 遇钢钎打不下去时,应请示有关工长或技术员:取消钎孔或移位打钎。不得不打,任意填写锤数。
6.2 记录和平面布置图的探孔位置填错:
6.2.1 将钎孔平面布置图上的钎孔与记录表上的钎孔先行对照,有无错误。发现错误及时修改或补打。
6.2.2 在记录表上用色铅笔或符号将不同的钎孔(锤击数的大小)分开。
6.2.3 在钎孔平面布置图上,注明过硬或过软的孔号的位置,把枯井或坟墓等尺寸画上,以便设计勘察人员或有关部门验槽时分析处理。
7 质量记录
本工艺标准应具备以下质量记录:
工程地质勘察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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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四、人工回填土
1 范围
本工艺标准适用于一般工业和民用建筑物中的基坑、基槽、室内地坪、管沟、室外肥槽及散水等人工回填土。
2 施工准备
2.1 材料及主要机具:
2.1.1 土:宜优先利用基槽中挖出的土,但不得含有有机杂质。使用前应过筛,其粒径不大于50mm,含水率应符合规定。
2.1.2 主要机具有:蛙式或柴油打夯机、手推车、筛子(孔径40~60mm)、木耙、铁锹(尖头与平头)、2m靠尺、胶皮管、小线和木折尺等。
2.2 作业条件:
2.2.1 施工前应根据工程特点、填方土料种类、密实度要求、施工条件等,合理地确定填方土料含水率控制范围、虚铺厚度和压实遍数等参数;重要回填土方工程,其参数应通过压实试验来确定。
2.2.2 回填前应对基础、箱型基础墙或地下防水层、保护层等进行检查验收,并且要办好隐检手续。其基础混凝土强度应达到规定的要求,方可进行回填土。
2.2.3 房心和管沟的回填,应在完成上下水、煤气的管道安装和管沟墙间加固后,再进行。并将沟槽、地坪上的积水和有机物等清理干净。
2.2.4 施工前,应做好水平标志,以控制回填土的高度或厚度。如在基坑(槽)或管沟边坡上,每隔3m钉上水平板;室内和散水的边墙上弹上水平线或在地坪上钉上标高控制木桩。
3 操作工艺
3.1 工艺流程:
基坑(槽)底地坪上清理 → 检验土质 → 分层铺土、耙平 → 夯打密实 →
检验密实度 → 修整找平验收
3.2 填土前应将基坑(槽)底或地坪上的垃圾等杂物清理干净;肥槽回填前,必须清理到基础底面标高,将回落的松散垃圾、砂浆、石子等杂物清除干净。
3.3 检验回填土的质量有无杂物,粒径是否符合规定,以及回填土的含水量是否在控制的范围内;如含水量偏高,可采用翻松、晾晒或均匀掺入干土等措施;如遇回填上的含水量偏低,可采用预先洒水润湿等措施。
3.4 回填土应分层铺摊。每层铺土厚度应根据土质、密实度要求和机具性能确定。一般蛙式打夯机每层铺土厚度为200~250mrn;人工打夯不大于200mm。每层铺摊后,随之耙平。
3.5 回填上每层至少夯打三遍。打夯应一夯压半夯,穷夯相接,行行相连,纵横交叉。并且严禁采用水浇使土下沉的所谓“水夯”法。
3.6 深浅两基坑(槽)相连时,应先填夯深基础;填至浅基坑相同的标高时,再与浅基础一起填夯。如必须分段填夯时,交接处应填成阶梯形,梯形的高宽比一般为1∶2。上下层错缝距离不小于1.0m。
3.7 基坑(槽)回填应在相对两侧或四周同时进行。基础墙两侧标高不可相差太多,以免把墙挤歪;较长的管沟墙,应采用内部加支撑的措施,然后再在外侧回填土方。
3.8 回填房心及管沟时,为防止管道中心线位移或损坏管道,应用人工先在管子两侧填土夯实;并应由管道两侧同时进行,直至管项0.5m以上时,在不损坏管道的情况下,方可采用蛙式打夯机夯实。在抹带接口处,防腐绝缘层或电缆周围,应回填细粒料。
3.9 回填土每层填土夯实后,应按规范规定进行环刀取样,测出干土的质量密度;达到要求后,再进行上一层的铺土。
3.10 修整找干:填土全部完成后,应进行表面拉线找平,凡超过标准高程的地方,及时依线铲平;凡低于标准高程的地方,应补土夯实。
3.11 雨、冬期施工:
3.11.1 基坑(槽)或管沟的回填土应连续进行,尽快完成。施工中注意雨情,雨前应及时夯完已填土层或将表面压光,并做成一定坡势,以利排除雨水。
3.11.2 施工时应有防雨措施,要防止地面水流入基坑(糟)内,以免边坡塌方或基土遭到破坏。
3.11.3 冬期回填土每层铺土厚度应比常温施工时减少20%~50%;其中冻土块体积不得超过填土总体积的15%;其粒径不得大于150mm。铺填时,冻土块应均匀分布,逐层压实。
3.11.4 填土前,应清除基底上的冰雪和保温材料;填土的上层应用未冻土填铺,其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3.11.5 管沟底至管顶0.5m范围内不得用含有冻土块的士回填;室内房心、基坑(槽)或管沟不得用含冻土块的土回填。
3.11.6 回填土施工应连续进行,防止基土或已填土层受冻,应及时采取防冻措施。
4 质量标准
4.1 保证项目:
4.1.l 基底处理,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或施工规范的规定。
4.1.2 回填的土料,必须符合设计或施工规范的规定。
4.1.3 回填土必须按规定分层夯实。取样测定夯实后土的干土质量密度,其合格率不应小于90%,不合格的干土质量密度的最低值与设计值的差,不应大于0.08g/cm3,且不应集中。环刀取样的方法及数量应符合规定。
4.2 允许偏差项目,见表1-7。
回填土工程允许偏差 表1-7
序号 项 目 允许偏差 (mm) 检 验 方 法
1
2 顶面标高
表面平整度 +0 -50
20 用水准或拉线尺量检查
用2m靠尺和楔形尺量检查
5 成品保护
5.1 施工时,对定位标准桩、轴线引桩、标准水准点、龙门板等,填运土时不得撞碰,也不得在龙门板上休息。并应定期复测和检查这些标准桩点是否正确。
5.2 夜间施工时,应合理安排施工顺序,设有足够的照明设施,防止铺填超厚,严禁汽车直接倒土入槽。
5.3 基础或管沟的现浇混凝土应达到一定强度,不致因填土而受损坏时,方可回填。
5.4 管沟中的管线,肥槽内从建筑物伸出的各种管线,均应妥善保护后,再按规定回填土料,不得碰坏。
6 应注意的质量问题
6.1 未按要求测定土的干土质量密度:回填土每层都应测定夯实后的干土质量密度,符合设计要求后才能铺摊上层土。试验报告要注明土料种类、试验日期、试验结论及试验人员签字。未达到设计要求部位,应有处理方法和复验结果。
6.2 回填土下沉:因虚铺土超过规定厚度或冬季施工时有较大的冻土块,或夯实不够遍数,甚至漏夯,坑(槽)底有有机杂物或落土清理不干净,以及冬期做散水,施工用水渗入垫层中,受冻膨胀等造成。这些问题均应在施工中认真执行规范的有关各项规定,并要严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6.3 管道下部夯填不实:管道下部应按标准要求填夯回填土,如果漏夯不实会造成管道下方空虚,造成管道折断而渗漏。
6.4 回填土夯压不密:应在夯压时对干土适当洒水加以润湿;如回填土太湿同样夯不密实呈“橡皮土”现象,这时应将“橡皮土”挖出,重新换好土再予夯实。
7 质量记录
本工艺标准应具备以下质量记录:
7.l 地基钎探记录。
7.2 地基隐蔽验收记录。
7.3 回填土的试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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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楼
五、机械回填土
1 范围
本工艺标准适用于工业及民用建筑物、构筑物大面积平整场地、大型基坑和管沟等回填土。
2 施工准备
2.l 材料及主要机具:
2.1.1 碎石类土、砂土(使用细砂、粉砂时应取得设计单位同意)和爆破石碴,可用作表层以下填料。它最大粒径不得超过每层铺填厚度的2/3或3/4(使用振动碾时),含水率应符合规定。
2.1.2 粘性土应检验其含水率,必须达到设计控制范围,方可使用。
2.1.3 盐渍土一般不可使用。但填料中不含有盐晶、盐块或含盐植物的根茎,并符合《土方与爆破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附表1.8的规定的盐渍土则可以使用。
2.1.4 主要机具:
2.1.4.1 装运土方机械有:铲土机、自卸汽车、推土机、铲运机及翻斗车等。
2.1.4.2 碾压机械有:平碾、羊足碾和振动碾等。
2.1.4.3 一般机具有:蛙式或柴油打夯机、手推车、铁锹(平头或尖头)、2m钢尺、20号铅丝、胶皮管等。
2.2 作业条件:
2.2.1 施工前应根据工程特点、填方土料种类、密实度要求、施工条件等,合理地确定填方土料含水量控制范围、虚铺厚度和压实遍数等参数;重要回填土方工程,其参数应通过压实试验来确定。
2.2.2 填土前应对填方基底和已完工程进行检查和中间验收,合格后要作好隐蔽检查和验收手续。
2.2.3 施工前,应做好水平高程标志布置。如大型基坑或沟边上每隔1m钉上水平桩橛或在邻近的固定建筑物上抄上标准高程点。大面积场地上或地坪每隔一定距离钉上水平桩。
2.2.4 确定好土方机械、车辆的行走路线,应事先经过检查,必要时要进行加固加宽等准备工作。同时要编好施工方案。
3 操作工艺
工艺流程:
基坑底地坪上清理 → 检验土质 → 分层铺土 → 分层碾压密实 → 检验密实度 →
修整找平验收
3.1 填土前,应将基土上的洞穴或基底表面上的树根、垃圾等杂物都处理完毕,清除干净。
3.2 检验土质。检验回填土料的种类、粒径,有无杂物,是否符合规定,以及土料的含水量是否在控制范围内;如含水量偏高,可采用翻松、晾晒或均匀掺入干土等措施;如遇填料含水量偏低,可采用预先洒水润湿等措施。
3.3 填土应分层铺摊。每层铺土的厚度应根据土质、密实度要求和机具性能确定。或按表1-8选用。
填土每层的铺土厚度和压实遍数 表1-8
压 实 机 具 每层铺土厚度 (mm) 每层压实遍数 (遍)
平 碾
羊 足 碾
振 动 平 碾
蛙式 柴油式 打夯机 200~300
200~350
600~1500
200~250 6~8
8~16
6~8
3~4
3.4 碾压机械压实填方时,应控制行驶速度,一般不应超过以下规定:
平 碾:2km/h 羊足碾:3kW/h
振动碾:2km/h
3.5 碾压时,轮(夯)迹应相互搭接,防止漏压或漏夯。长宽比较大时,填土应分段进行。每层接缝处应作成斜坡形,碾迹重叠。重叠0.5~l.0m左右,上下层错缝距离不应小于1m。
3.6 填方超出基底表面时,应保证边缘部位的压实质量。填土后,如设计不要求边坡修整,宜将填方边缘宽填0.5m;如设计要求边坡修平拍实,宽填可为0.2m。
3.7 在机械施工碾压不到的填土部位,应配合人工推土填充,用蛙式或柴油打夯机分层夯打密实。
3.8 回填土方每层压实后,应按规范规定进行环刀取样,测出干土的质量密度,达到要求后,再进行上一层的铺土。
3.9 填方全部完成后,表面应进行拉线找平,凡超过标准高程的地方,及时依线铲平;凡低于标准高程的地方,应补土找平夯实。
3.10 雨、冬期施工:
3.10.1 雨期施工的填方工程,应连续进行尽快完成;工作面不宜过大,应分层分段逐片进行。重要或特殊的土方回填,应尽量在雨期前完成。
3.10.2 雨施时,应有防雨措施或方案,要防止地面水流入基坑和地坪内,以免边坡塌方或基土遭到破坏。
3.10.3 填方工程不宜在冬期施工,如必须在冬期施工时,其施工方法需经过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
3.10.4 冬期填方前,应清除基底上的冰雪和保温材料;距离边坡表层1m以内不得用冻土填筑;填方上层应用未冻、不冻胀或透水性好的土料填筑,其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3.10.5 冬期施工室外平均气温在-5℃以上时,填方高度不受限制;平均温度在-5℃以下时,填方高度不宜超过表1-9的规定。但用石块和不含冰块的砂土(不包括粉砂)、碎石类土填筑时,可不受表内填方高度的限制。
冬期填方高度限制 表1-9
平均气温 (℃) 填方高度 (m)
-5~-10
-11~-15
-16~-20 4.5
3.5
2.5
3.10.6 冬期回填土方,每层铺筑厚度应比常温施工时减少20%~25%,其中冻土块体积不得超过填方总体积的15%;其粒径不得大于150mm。铺冻土块要均匀分布,逐层压(夯)实。回填土方的工作应连续进行,防止基ffff或已填方土层受冻。并且要及时采取防冻措施。
4 质量标准
4.1 保证项目:
4.1.1 基底处理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或施工规范的规定。
4.1.2 回填的土料,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或施工规范的规定。
4.1.3 回填土必须按规定分层夯压密实。取样测定压实后的干土质量密度,其合格率不应小于90%;不合格的干土质量密度的最低值与设计值的差,不应大于0.08g/cm3,且不应集中。环刀取样的方法及数量应符合规定。
4.2 允许偏差项目,见表l-10。
回填土工程允许偏差 表1-10
项次 项 目 允许偏差 (mm) 检 验 方 法
1
2 顶面标高
表面平整度 +0,-50
20 用水准仪或拉线尺量检查
用2m靠尺和楔形塞尺尺量检查
5 成品保护
5.1 施工时,对定位标准桩、轴线控制极、标准水准点及龙门板等,填运土方时不得碰撞,也不得在龙门板上休息。并应定期复测检查这些标准桩点是否正确。
5.2 夜间施工时,应合理安排施工顺序,要有足够的照明设施。防止铺填超厚,严禁用汽车直接将土倒入基坑(槽)内。但大型地坪不受限制。
5.3 基础或管沟的现浇混凝土应达到一定强度,不致因回填土而受破坏时,方可回填土方。
6 应注意的质量问题
6.1 未按要求测定土的干土质量密度:回填土每层都应测定夯实后的干土质量密度,符合设计要求后才能铺摊上层土。试验报告要注明土料种类,试验日期、试验结论及试验人员签字。未达到设计要求的部位,应有处理方法和复验结果。
6.2 回填土下沉:因虚铺土超过规定厚度或冬期施工时有较大的冻土块,或夯实不够遍数,甚至漏夯,基底有机物或树根、落土等杂物清理个彻底等原因,造成回填土下沉。为此,应在施工中认真执行规范的有关规定,并要严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6.3 回填土夯压不密实:应在夯压时对干土适当洒水加以润湿;如回填土太湿同样夯不密实呈“橡皮土”现象,这时应将“橡皮土”挖出,重新换好土再予夯压实。
6.4 在地形、工程地质复杂地区内的填方,且对填方密实度要求较高时,应采取措施。(如排水暗沟、护坡桩等),以防填方土粒流失,造成不均匀下沉和坍塌等事故。
6.5 填方基土为杂填土时,应按设计要求加固地基,并要妥善处理基底下的软硬点、空洞、旧基以及暗塘等。
6.6 回填管沟时,为防止管道中心线位移或损坏管道,应用人工先在管子周围填土夯实,并应从管道两边同时进行,直至管顶0.5m以上,在不损坏管道的情况下,方可采用机械回填和压实。
在抹带接口处,防腐绝缘层或电缆周围,应使用细粒土料回填。
6.7 填方应按设计要求预留沉降量,如设计无要求时,可根据工程性质、填方高度、填料种类、密实要求和地基情况等,与建设单位共同确定(沉降量一般不超过填方高度的3%)。
7 质量记录
本工艺标准应具备以下质量记录:
7.1 地基处理记录。
7.2 地基钎探记录。
7.3 地基隐蔽验收记录。
7.4 回填土的试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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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楼
很好的资料,虽然我暂时不用,但像这种常识性的资料还是保存为好,感谢楼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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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楼
陶瓷外墙砖的铺贴工艺
陶瓷外墙砖的铺贴主要分外墙、立柱的铺贴,其施工方法基本相同,可分为以下几个工序。
1、砖的选择与处理
对砖的质量进行检查,选用颜色均匀、尺寸一致、边缘整齐、表面光滑平整的砖,不同规格、品种、色号的砖分类堆放。
2、基础处理
清理基层,对凹凸不平的墙面应凿平或预补,然后浇水湿润表面,再行抹底灰,底灰一般为1∶3-1∶4的水泥砂浆,厚7~12mm,刮平、搓粗、养护1~2d。当基层为混凝土墙面时,应先刷一道107胶水泥浆作为结合层,2d后再抹底灰。底灰层要求表面平整,立面垂直。
3、弹线预埋
根据墙面尺寸以及砖大小,弹出砖的水平和垂直控制线。预排一般从阳角开始,把非整块的砖排在次要部位或墙阴角处。用废瓷砖抹水泥混合砂浆作标志块,标志块间距1—1.6cm,用托线板、靠尺等挂直,控制表面平整度。
4、贴砖
先将砖放入清水中浸泡2-3小时,取出阴干或擦去明水。铺贴砂浆可用1∶1.5-2的泥砂浆,或用水泥∶107胶水∶水=100∶5∶26的纯水泥浆增加结合粘度。铺贴时先用水湿润底灰层,然后再在瓷砖背面抹满灰浆,四边刮成斜面,以线为标志贴于未初凝的底灰层上,就位后用灰匙手柄轻轻敲击瓷砖,使其粘牢平整,每贴几块要检查平整度和缝隙。缝隙大小应符合设计要求。外墙砖铺贴应由上向下、自左而右进行,外墙施工高度一般为每天1.2-1.5m。
5、勾缝
铺贴完毕,必须在4小时内清除水泥污垢,扫去表面灰,用竹签划缝,用布、丝棉擦洗表面,接缝处用长毛刷蘸同色水泥浆擦缝,要求缝隙均匀密实,最后用棉丝、砂纸清理或稀盐酸刷洗,并用清水紧随冲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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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楼
外脚手架施工组织设计
一 施工准备
1.1构配件
1.1.1钢管
1脚手架钢管采用Φ48mm,壁厚3.5mm;横向水平杆最大长度2200mm,其它杆最大长度6500mm,且每根钢管最大质量不应大于25kg。
2钢管尺寸和表面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新钢管应有质量合格证、质量检查报告;钢管表面应平直光滑,不应有裂缝、结疤、分层、错位、硬弯、毛刺、压痕和深的划道;钢管允许偏差见下表:
序号 项目 允许偏差 检查工具
1 焊接钢管尺寸(mm) 外径48
壁厚 3.5 -0.5 游标卡尺
2 钢管两端面切斜偏差 1.7 塞尺、拐角尺
3 钢管外表面锈蚀深度 ≤0.50 游标卡尺
4 各种杆件的端部弯曲L≤1.5m ≤5 钢板尺
5 立杆弯曲 3m<l≤4m
4m<l≤6.5m ≤12
≤20
6 水平杆、斜杆的钢管弯曲L≤6.5m ≤30
2) 钢管上禁止打眼。
1.1.2扣件
1扣件式钢管脚手架采用可锻铸铁制作的扣件,其材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管脚手架扣件》(GB15831)规定;采用其它材料制作的扣件,应经试验证明其质量符合该标准的规定后方可使用。
2脚手架采用的扣件,在螺栓拧紧扭矩达6.5N.M时,不得发生破坏。
1.1.3脚手板
脚手板采用由毛竹或楠竹制作的竹串片板,每块质量不宜大于30kg。
1.1.4连墙件
连墙件的材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碳素结构钢》(GB/T700)中Q235-A的规定。
1.2经检验合格的构配件应按品种、规格分类,堆放整齐、平稳,堆放场地不得有积水。
1.3应清除搭设场地杂物,平整搭设场地,并使排水畅通。
1.4当脚手架基础下有设备基础、管沟时,在脚手架使用过程中不应开挖,否则须采取加固措施。
二 地基与基础
2.1立杆地基承载力计算
p≤fg
式中 p----立杆基础底面的平均压力,p=N/A;
N----上部结构传至基础顶面的轴向力设计值;取N=
A----基础底面面积;
fg----地基承载力设计值,fg =kc.fgk=
kc----地基承载力调整系数,对碎石土、砂土、回填土应取0.4,对粘土应取0.5;对岩石、砼应取1.0。
由此可得A=
2.2脚手架底座底面标高宜高于自然地坪50mm。
2.3脚手架基础经验收合格后,应按要求放线定位。
三 搭设
3.1脚手架必须配合施工进度搭设,一次搭设高度不应超过相邻连墙件以上两步
3.2每搭完一步脚手架后,应校正步距、纵距、横距及立杆的垂直度。
3.3底座安放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底座、垫板均应准确地放在定位线上;
2垫板宜采用长度不小于2跨、厚度不小于500mm的木垫板,也可采用槽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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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楼
3.4立杆搭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严禁将外径48mm与51mm的钢管混合使用;
2立杆接长除顶层顶步可采用搭接外,其它各层各步接头必须采用对接扣件连接;相邻立杆的对接扣件不得在同一高度内,且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两根相邻立杆的接头不应设置在同步内,同步内隔一根立杆的两个相隔接头在高度方向错开的距离不小于500MM;各接头中心至主接点的距离不宜大于步距的1/3;
2)搭接长度不应于1M,应采用不少于2个旋转扣件固定,端部扣件盖板的边缘至杆端距离不应小于100MM。
3开始搭设立杆时,应每隔6跨设置一根抛撑,直至连墙件安装稳固后,方可根据情况拆除;
4当搭至有连墙件的构造点时,在搭设完该处的立杆、纵向水平杆、横向水平杆后,应立即设置连墙件;
5立杆顶端宜高出女儿墙上皮1m,高出檐口上皮1.5m。
3.5纵向水平杆搭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1纵向水平杆宜设置在立杆内侧,其长度不宜小于3跨;
2纵向水平杆接长宜用对接扣件,也可采用搭接。对接、搭接应符合下列规定:
1)纵向水平杆的对接扣件应交错布置各接头至最近主接点的距离不宜大于纵距的1/3。
2)搭接长度不应小于1M,应等间距设置3个旋转扣件固定,端部扣件盖板的边缘至杆端距离不应小于100MM。
3)纵向水平杆应作为横向水平杆的支座,用直角扣件固定在立杆上。
2在封闭型脚手架的同一步中,纵向水平杆应四周交圈,用直角扣件与内外角部立杆固定。
3.6横向水平杆搭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主接点必须设置一根横向水平杆,用直角扣件扣接且严禁拆除。主接点处 两个直角扣件的中心距不应大于150MM。
2作业层上非主节点处的横向水平杆,宜根据支承脚手板的需要等间距设置,最大间距不应大于纵距的1/2;
3双排脚手架横向水平杆的靠墙一端至装饰面的距离不应大于100MM。
3.7脚手架必须设置纵、横向扫地杆。纵向扫地杆应采用直角扣件固定在距底座上皮不大于200MM处的立杆上。横向扫地杆也应采用直角扣件固定在紧靠纵向扫地杆下方的立杆上。当立杆基础不在同一高度时,必须将高处的纵向扫地杆向低处延长两跨与立杆固定,高低差不应大于1M。
3.8连墙件、剪刀撑、横向斜撑等的搭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1连墙件的强度、稳定性和连接强度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冷弯薄壁型钢结构技术规范》(GBJ 18)、《钢结构设计规范》(GB 17)、《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J 10)等的规定。
2连墙件轴向力设计值:
Nl=Nlw+N0
式中 Nl ----连墙件轴向力设计值(KN);
Nlw ----风荷载产生的连墙件轴向力设计值,
Nlw =1.4*ωkAW=
N0----连墙件约束脚手架平面外变形产生的轴向力,双排脚手架取5KN。
----每个连墙件的覆盖面积内脚手架外侧面的迎风面积。
连墙件轴向力设计值应小于扣件抗滑承载力设计值RC。RC=8KN,满足要求。
3每道剪刀撑宽度不应小于4跨,且不应小于6M,斜杆与地面倾角宜在45º-60º,且应满足表三
剪刀撑与地面倾角 45º 50º 60º
剪刀撑跨越立杆的最多根数 7 6 5
4高度在24M以下的脚手架必须在外侧立面的两端各设置一道剪刀撑,并应由底至顶连续设置;中间各道剪刀撑之间的净距不应大于15M。高度在24M以上的脚手架应在外侧整个立面整个长度和高度上连续设置剪刀撑;
5剪刀撑、横向斜撑应随立杆、纵向和横向水平杆等同步搭设,各底层斜杆下端均必须支承在垫块或垫板上。
3.9扣件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扣件规格必须与钢管外径相同;
2螺栓拧紧力矩不应小于40N.M,且不应大于65N.M;
3在主节点处固定纵向和横向水平杆、剪刀撑、横向斜撑等用的直角扣件的中心点的 相互距离不应大于150MM;
4对接扣件的开口应朝上或朝内;
3.10作业层、斜道的栏杆和挡板的搭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1栏杆和挡板均应搭设在外立杆的内侧;
2上栏杆的上皮高度应为1.2M;
3挡脚板高度不应小于180MM;
4中栏杆应居中设置。
3.11脚手板的铺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1脚手板应满铺、离开墙面120-150MM;
2脚手板的探头应用直径3.2MM的镀锌钢丝固定在支承杆件上;
3在拐角、斜道平台口处的脚手板,应与横向水平杆可靠连接,防止滑动;
4自顶层作业层的脚手板往下计,宜每隔12M满铺一层脚手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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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楼
四 拆除
4.1拆除脚手架前的准确备工作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全面检查脚手架的扣件连接、连墙件、支撑体系等是否符合构造要求;
2应根据检查结果补充完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拆除顺序和措施,经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3应清除脚手架上杂物及地面障碍物。
4.2拆除脚手架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拆除作业必须由上而下逐层进行,严禁上下同时作业;
2连墙件必须随脚手架逐层拆除,严禁先将连墙件整层或数层拆除后再拆脚手架;分段拆除高差不应大于2步,如高差大于步,应增设连墙件加固;
3当脚手架拆至下部最后一根长立杆的高度(约6.5m)时,应先在适当位置搭设临时抛撑加固后,再拆除连墙件;
4当脚手架采取分段、分立面拆除时,对不拆除的脚手架两端,应先加设连墙件及横向斜杆加固。
4.3卸料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各构配件严禁抛至地面;
2运至地面的构配件应及时检查、整修与保养,并按品种、规格随时码堆存放。
5 安全管理
5.1脚手架搭设人员必须是经过按现行国家标准《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GB 5036)等考核合格的专业架子工。上岗人员应定期体检,合格方可持证上岗。
5.2搭设脚手架人员必须戴安全帽、系安全带、穿防滑鞋。
5.3脚手架的构配件质量与搭设质量,应按规定验收合格后方准使用。
5.4作业层上的施工荷载应符合设计要求,不得超载。不得将模板支架、缆风绳、泵送混凝土等到固定在脚手架上;严禁悬挂起重设备。
5.5当有六级及六级以上大风和雾、雨雪天气时应停止脚手架搭设与拆除作业。
5.6脚手架使用中,应定期检查杆件的设置的连接,连墙件、支撑、门洞桁架等的构造是否符合要求;地基是否有积水,底座是否有松动,立杆是否悬空;扣件是否松动;脚手架的垂直度偏差;安全防护措施是否符合要求;是否超载。
5.7在脚手架的使用期间严禁拆除主节点处的纵、横向水平杆、扫地杆及连墙件。
5.8不得在脚手架基础及相邻处进行挖掘作业,否则应采取安全措施。
5.9在脚手架上进行电、气焊作业时,必须有防火措施和专人看守。
5.10搭拆脚手架时,地面应设围栏和警戒标志,并派专人看守,严禁非操作人员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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