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们这里,建筑工程出现安全生产事故后,由建设行业主管部门和安监局同时都要进行处理,请各位大侠解释一下,这样合乎规定吗?依据?
在我们这里,建筑工程出现安全生产事故后,由建设行业主管部门和安监局同时都要进行处理,请各位大侠解释一下,这样合乎规定吗?依据?
2楼
安监局都出面了,事故不小吧
正规的也是逐级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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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就我们的专业来说把(建筑):(以下经济损失不说了)
1、一般死亡事故:死1-2人
2、重大事故:3人以下,含3人
3、特大事故:3-9人
4、特别重大事故:9人以上
一般事故的调查组的组成:当地的 安监局、行政主管部门、公安、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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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重大事故、省级安监局,特大,国家安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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