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宣贯会的通知 建标实函[2012]39 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新修订的国家标准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11,已于2011年7月由我部批准发布,并将于2012年8月1日起实施。为做好该标准的贯彻实施工作,经研究,定于2012年5月~6月召开宣贯会,请你们组织有关人员参加会议。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关于召开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宣贯会的通知
建标实函[2012]39 号
建标实函[2012]39 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新修订的国家标准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11,已于2011年7月由我部批准发布,并将于2012年8月1日起实施。为做好该标准的贯彻实施工作,经研究,定于2012年5月~6月召开宣贯会,请你们组织有关人员参加会议。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与地点
(一)第一次宣贯会:
1.会议时间:2012年5月22日,5月21日报到。
2.会议地点:北京
(二)第二次宣贯会:
1.会议时间:2012年6月1日,5月31日报到。
2.会议地点:昆明
(三)第三次宣贯会:
1.会议时间:2012年6月8日,6月7日报到。
2.会议地点:深圳
二、.联系人和电话
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 杨申武
电话:010-58933022,传真:010-58933901
⑵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 刘兰芳
电话:010-64517595,传真:010-64517595
三、会议费500元/人,会议提供相关资料,资料费实收,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四、其它
1、承办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
2、参加培训的技术人员,如需培训结业证书,请自带1寸彩色照片2张。
3、请各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参会人员报名,会议回执(附件)于当期会议开始前五天传真至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三日
新修订的国家标准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11,已于2011年7月由我部批准发布,并将于2012年8月1日起实施。为做好该标准的贯彻实施工作,经研究,定于2012年5月~6月召开宣贯会,请你们组织有关人员参加会议。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与地点
(一)第一次宣贯会:
1.会议时间:2012年5月22日,5月21日报到。
2.会议地点:北京
(二)第二次宣贯会:
1.会议时间:2012年6月1日,5月31日报到。
2.会议地点:昆明
(三)第三次宣贯会:
1.会议时间:2012年6月8日,6月7日报到。
2.会议地点:深圳
二、.联系人和电话
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 杨申武
电话:010-58933022,传真:010-58933901
⑵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 刘兰芳
电话:010-64517595,传真:010-64517595
三、会议费500元/人,会议提供相关资料,资料费实收,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四、其它
1、承办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
2、参加培训的技术人员,如需培训结业证书,请自带1寸彩色照片2张。
3、请各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参会人员报名,会议回执(附件)于当期会议开始前五天传真至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