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抗规》6.1.10及新《基础规范》8.4.26规定底部加强区应从地下室顶板算起,如目前11层带一层半地下小高层,地下室层高2.5,地下室埋地1.2,周围土可按中软土,地下室不满足嵌固条件要求。这样的情况也按底部加强区应从地下室顶板算起吗?当然,如果算是偏安全。
如目前11层带一层半地下小高层,地下室层高2.5,地下室埋地1.2,周围土可按中软土,
地下室不满足嵌固条件要求。
这样的情况也按底部加强区应从地下室顶板算起吗?
当然,如果算是偏安全。
根据《抗规》6.1.10及新《基础规范》8.4.26规定底部加强区应从地下室顶板算起,如目前11层带一层半地下小高层,地下室层高2.5,地下室埋地1.2,周围土可按中软土,地下室不满足嵌固条件要求。这样的情况也按底部加强区应从地下室顶板算起吗?当然,如果算是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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